崂山全民健身中心,5月29日,两宗地块出让计划公布,涉及体育用地和通信用地,若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将协议出让。

张村河中单元LS0702017地块位于崂山区张村河以南,青银高速以东,合肥路以北,地块面积18343.41㎡,为体育用地,宗地规划指标容积率≤0.5;绿地率≥35%;建筑密度≤35%;建筑控制高度30米以内。该宗地因建设非营利性街道全民健身中心,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和监督管理要求按照《青岛市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青体规字〔2025〕1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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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家岭单元LS0202046地块位于崂山区海口路以北、云岭路以西、香港东路以南,地块351.4㎡,为通信用地,容积率≤2.3;建筑控制高度14米以内。意向用地者需要拥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备基础电信业务(A类)资质。具有经营固定网国际长途电话业务、卫星国际专线业务、国际数据通信业务、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