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按:本文编译自里亚博夫·基里尔于2026年5月27日发布在《军事评论》网站上的题为《静悄悄飞过争议水域:中国的波浪滑翔机驶入海洋》的文章,部分内容有删改。 此文中有大量情况与事实不符的地方,请各位读者自行甄别。编译此文,只为参考,同时向大家提供外媒的看法,并不代表译者同意或者证实其观点与消息。 由于译者水平不足,文章中可能出现的错误请各位读者多加指正。
中国科技产业长期以来一直在探索无人波浪滑翔机的概念。这类航行器能够在公海进行长期作业,并可执行从海洋学研究到海军巡逻等多种任务。据中国业内媒体报道,此类平台能够携带搜索设备,并增强海军的态势感知能力。
公开探讨
近年来,中国波浪滑翔机一直是国内外媒体关注的焦点。大多数报道侧重于特定原型机的研发和测试,以及对其潜力的评估。
“海鹞”波浪滑翔机。图源:中船重工710研究所。
近期,中国船舶集团公司(CSSC)旗下期刊《舰船知识》再次探讨了这一话题,这次是从军事角度出发。文章指出,无人波浪动力系统具有诸多关键优势:能够进行长期巡逻、跨区域航行,并且由于其推进原理,能够实现高度自主性。
为了有效运行,波浪滑翔机必须配备现代化的设备,例如光学、雷达和水声设备,具体取决于任务需求。文章还提到,控制系统可以融入人工智能技术。此外,
作者还探讨了波浪动力滑翔机的实际应用。例如,类似的技术也被提议用于南海。中国与多个邻国在南海地区存在领土争端(例如与越南、菲律宾和马来西亚在南沙群岛和西沙群岛附近海域存在争端),而美国海军也经常在南海进行巡逻。这些滑翔机可以监视争议水域附近的外国海军活动。未来,部署区域将根据军事政治形势和PLA海军的需求而定。
本文仅探讨与波浪滑翔机使用相关的普遍性问题,并未讨论具体型号及其特性。显然,这些问题正在闭门研究中。
波浪动力原理
波浪滑翔机是一种无人驾驶船舶,它没有自身的推进系统,而是利用波浪能进行推进。经典的波浪滑翔机设计源于国外,并被中国采用,是一种半潜式双体船:一个平底水面平台承载着控制仪器、电池、太阳能电池板和通信设备,而一个细长的水下模块通过系绳与其连接,并配备有一组横向翼面。此外,还有全潜式设计,下文将对此进行讨论。
正在准备测试的“海鹞”波浪滑翔机,可以清晰看到水面平台与载荷。图源:中船重工第710研究所
水下模块的自动化系统能够监测波浪状况并调整翼面的攻角。垂直方向的水振动被转化为水平推力:水下部分开始移动,带动水面平台前进。
这种设计的主要优点是效率高:波浪能几乎是免费的,而且不受燃料储备的限制。该装置几乎不产生噪音,并且可以搭载多种有效载荷。但其缺点也不容忽视。速度通常不超过几节,在平静水域中会损失动能,而且机动性有限。部分型号配备了辅助电动螺旋桨,用于在平静天气下作业,但这会降低续航能力。
对于军事应用而言,这种特性限制了其实际任务范围:长期定点观测、水声屏障、水下航行器数据中继以及海军气象侦察。主动目标追踪、隐蔽侦察(水面部分始终暴露飞行器位置)或在恶劣天气下作业都十分困难甚至不可能。易被捕获或损坏是另一个问题:波浪滑翔机速度慢,难以躲避捕获。另一个实际限制是船体生物附着,这使得即使是最好的型号,实际续航能力也只能达到数月。
尽管如此,滑翔机仍被认为是水面和水下监视设备的理想平台。理论上可以部署武器,但正如《舰船知识》一书中所述,这并不实际。
在进一步研发滑翔机的过程中,中国研发人员正着眼于人工智能和集群部署——甚至达到“蜂群”的程度。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速度慢、对波浪敏感的车辆来说,“集群”作为分布式传感器网络(例如,由数十个节点组成的水声屏障)比作为军事意义上的可机动集群更有意义。
波浪滑翔机并非中国独创。美国公司Liquid Robotics在该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其波浪滑翔机SV2于2009年左右投入使用,更先进的SV3则于2010年代中期问世。这些滑翔机被美国海军、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NOAA)以及众多商业客户使用,累计航行里程达数十万海里。英国和澳大利亚也开发了各自的波浪滑翔机项目。因此,中国的项目与其说是开创性的,不如说是追赶,但方向独立。
中国的发展
波浪滑翔机项目于2014年正式纳入国家科技计划“863计划”,并同时获得专项资金支持。到2010年代初期,中国实际上已经出现了两个并行项目:军工复合型和学术型。媒体经常将二者混为一谈,尽管它们在结构上是截然不同的。
“海鳐”是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CSIC)下属的710研究所(位于湖北宜昌)的项目,该研究所前身是CSIC,在2019年合并后成为更名后的CSSC的一部分。它是专门从事军工复合型项目的承包商。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有时与该项目联系在一起,但它只是联合民用任务的客户,而非开发商。
“海鹞”波浪滑翔机正在试航。图源:中船重工第710研究所
根据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710研究所2017年9月发布的官方公告, “海鳐” 6000型在南海完成了为期94天的综合海试,其中包括在台风区的作业。该设备采集气象数据并将其传输给操作员。测试结束后,该研究所宣布“已具备批量生产条件”,但公开渠道并未透露该系列产品的实际下线信息——目前仅提及在研究院内部进行的试生产。
“海哨兵”是一个民用学术项目,与中国船舶集团公司(CSSC)并无直接关联。其研发单位为中国海洋大学(青岛),该校已研发出多款波浪滑翔机(包括“黑珍珠”系列)。该设备比 “海鳐” 更小更轻,并针对风暴天气进行了优化。据中国媒体报道,该技术曾用于台风“天鸽”(2017)、“白鹿”(2019)、“玲玲”(2019)和“米塔格”(2019)的灾区。为了实现商业化,青岛海舟科技在青岛成立,并开始批量生产这些气候监测平台。
因此,目前中国实际上存在两条不同的波浪滑翔机发展路线,分别服务于不同的客户,由不同的制造商生产,且透明度也各不相同。军工路线(中国科学院710研究所)采用封闭式研发模式,而学术路线(中国科学院/青岛海舟科技)则面向商业和公共领域发展。中国船舶集团公司(CSSC)可能仍在继续为军队研发新型设备。作者认为,最有可能的新型平台将用于水声学和其他观测设备。
此外,还有一种相关的滑翔机值得一提:水下滑翔机。这些本质上是微型潜艇,其原理与水下航行器类似,都是长期自主运行(在俄语文献中也出现了“水下滑翔机”和“水下滑翔航行器”等术语)。中国也拥有自己的水下滑翔机系列:深海滑翔机“海翼”,其动力来源并非波浪动力,而是流体动力,利用浮力变化进行航行,但执行的任务与水下航行器类似,主要包括海洋学和水声学侦察。
美国及其周边邻国的反应
中国积极部署无人海军系统——包括水面无人航行器(无人水面舰艇)和水下无人航行器(无人水下航行器)——引起了美国和该地区国家的显著反应。区分官方声明和专家界的分析评估至关重要,因为两者并非总是一致的。
美国的立场是,印太司令部和五角大楼的分析人员认为,中国海洋无人航行器构成双重挑战。首先,收集温度、盐度和海流数据能够直接改善中国声呐系统的运行条件——这是世界各国海军在战区进行水文准备的经典任务。其次,西太平洋地区美国水下通信和固定水声网络可能面临潜在威胁;虽然目前尚未有中国无人机在该地区造成影响的已证实事件,但五角大楼每年向国会提交的关于中国军事能力的报告(《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事和安全发展年度报告》)中经常提及相关担忧。作为一项不对称的回应,美国正在推进“复制者”计划——大规模生产廉价的国产无人平台,以饱和海洋。
此前已经出现过双方互相“捕获”无人机的案例。2016年12月,一艘中国船只在南海扣押了一架由美国海军“鲍迪奇”号补给舰投放的美国水下滑翔机(该滑翔机很快被归还)。后来的报道也指出了相反的情况——该地区各国的军用和民用船只也发现了中国无人机并将其回收。
周边国家方面:菲律宾在其专属经济区内发现了中国无人水下滑翔机,并已宣布将予以打击。印尼的情况最为典型:2019年12月,印尼渔民和海警在苏拉威西岛附近海域、2020年12月在塞拉亚海峡以及2023年1月在塞拉亚和纳土纳群岛附近海域,从海底回收了中国制造的“海翼”级水下滑翔机。这些发现位于从南海经巽他海峡、龙目海峡和望加锡海峡通往印度洋的关键潜艇航道上;雅加达已向北京发出正式照会。越南对中国无人航行器在西沙群岛附近活动表示关切。日本认为中国无人航行器在钓鱼岛附近的活动是“灰色地带”施压的一部分,并正在扩大其自身的水下机器人项目。
法律背景方面,《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并未明确界定无人水面航行器的法律地位。中国坚持认为其民用滑翔机可在任何水域自由开展科学研究,但同时又将美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的类似活动归类为勘探活动。美国和大多数地区国家认为,不具有明显海军属性的无人航行器不享有主权豁免权,未经通知在另一国专属经济区内作业构成对沿海国主权权利的侵犯。由于这种法律上的不确定性,实践往往超越了规范:越来越多的不明身份的航行器被没收或就地研究。
结果
过去10-15年间,中国科研和国防机构借鉴美国经验,研发出波浪滑翔机概念并将其投入实际应用。两条平行发展路线逐渐形成——一条是军工联合研究路线(中国船舶集团公司710研究所),另一条是学术路线(中国海洋大学/青岛海州海洋科学研究院),这两条路线在公开出版物中常常被混淆。中国船舶集团公司期刊上发表的一篇综述文章并不能证明新一代军用级原型机的存在,但确实表明业界对该课题的持续关注。与此同时,国际社会的反应也日益强烈:中国的无人航行器越来越被邻国和美国视为其海军力量的一部分,而非中立的科学仪器——这使得该议题从技术层面转向了政治和法律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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