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雇主签合同前会问:"阿姨春节上班要给加班费吧?她有带薪年假吗?"这涉及家政服务关系(一般为劳务/雇佣关系,非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与标准劳动关系的区别,结合行业惯例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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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前提:家政用工一般不建立劳动关系
目前住家保姆、育儿嫂、钟点工大多与雇主形成劳务雇佣关系或中介居间下的服务关系,而非《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关系(极少数为员工制企业直签)。因此:
二、法定节假日加班(双倍/三倍工资)
家政实务:属合同约定事项。
- 行业常见约定
- 春节(通常为初一至初三或初一到初七)住家阿姨继续在岗,雇主支付法定节假日补贴(通常为日工资的1倍或按双薪计算,即额外多发一天工资)
- 具体天数、倍数需在合同中写明(如"春节留守补贴=日工资×3天"或"双薪")。
- 若阿姨节假日休息:通常不扣工资(月休已含周末及节假日调休安排),不另付加班费。
- 建议:签合同时明确——①每年哪几天算法定节假日补贴日;②补贴按日工资几倍计算;③若阿姨选择调休如何处理。
三、带薪年休假
法律层面:带薪年休假是用人单位给予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的福利/权利。
家政实务:
- 住家阿姨通常实行月休4天(或单休/双休),春节多给3–7天长假,这部分已涵盖休息需求。
- 多数《家政服务合同》不另行约定带薪年假,个别高端定制合同可约定"工作满X个月给X天带薪假",属意思自治。
- 若无书面约定,不强制支付未休年假折现
四、给雇主的签约建议(避坑)
1.合同须写明三条:
- "法定节假日(建议列明春节X天、国庆/五一是否计补贴)留守补贴标准为日工资×N倍";
- "月休X天/周休X天,节假日与休息日重合可顺延或调休";
- "春节放假X天,超出部分按缺勤扣或另议"。
2.保留工资条/转账备注:注明"含XX节日补贴",避免事后争议。
提前沟通:节前一周确认阿姨是否留守,避免当天扯皮。
总结
家政服务中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与带薪年休假不像企业员工一样自动适用,关键看合同约定和行业惯例。正规中介(如本地老牌家政公司)提供的制式合同通常会单列"节假日费用条款",签约前逐条确认,白纸黑字好过口头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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