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上海法院新型网络犯罪案件审理情况及典型案例。
发布会通报,2021年至2025年,上海法院共审结各类网络犯罪案件3.2万余件,判处被告人5万余人。其中,2024年审结案件数和判处被告人数,同比下降15.42%、2.63%;2025年审结案件数和判处被告人数,同比下降16.76%、26.39%,下降趋势明显,体现出司法机关打击治理工作的阶段性成效。
新型网络犯罪成为治理重点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迭代升级与“流量经济”兴起,网络犯罪成为社会关注话题。在审结的网络犯罪案件中,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传统犯罪,占总网络犯罪案件数的91.7%。其中,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诈骗罪,上下游关联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排名前三的罪名,占总网络犯罪案件数的65%。
而依托数据要素和信息技术滋生的新型网络犯罪,包括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犯罪,占总网络犯罪案件数的8.3%。案件虽然总量不大,但上升趋势较为明显,且隐蔽性强、变异形式多,已成为网络治理的重点难点。
针对这一形势,上海法院聚焦提质增效,深化司法延伸,审结的30余件网络犯罪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人民法院案例库;在全国法院“一张网”基础上,建立涉跨境电信诈骗、跨境赌博等犯罪的“数助治理”应用场景10余项,以数字技术赋能审判工作;发布网络犯罪审判白皮书10余篇、制发司法建议20余篇,为行业治理和决策监管提供司法参考。
技术化、数字化带来法律适用难题
“新型网络犯罪呈现出犯罪手段技术化、犯罪对象数字化、犯罪场景生活化、犯罪形态产业化等新特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胡亚斌在发布会上通报了8个依法打击新型网络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AI技术滥用、身份认证数据等前沿领域,在法律适用上具有一定复杂性。
例如,当前“网络水军”操纵虚假流量、刷量控评行为时有发生,如何确定相关参数的法律属性?在李某等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中,法院将token、cookies等词元、储存在用户本地终端数据认定为具备身份认证功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明确非法获取此类数据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统一了对此类新型数据犯罪的司法认定尺度。
又如,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广泛应用下,如何区分技术创新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在徐某等非法经营案中,法院判决明确组织利用AI技术“洗稿”并有偿发布,属于未经批准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既净化了AI技术应用环境,也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明确司法预期。
“这些典型案例,集中体现了上海法院在面对新技术、新业态、新形态挑战时,始终坚持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聚焦社会危害性本质,做实证据裁判,努力实现依法办理、精准惩治、宽严有度的司法导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宇展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新兴产业,随着数字经济与现实生活的深度融合,新型网络犯罪还呈现出向民生领域渗透的态势。在彭某、郭某烨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中,被告人以“侵入后台+自动化批量解析”的操作,使海量快递面单个人信息在短时间内被窃取并流入黑市。法院依法判处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在数字生活中的隐私与安宁。
原标题:《上海法院:AI“洗稿”被判非法经营,新型网络犯罪成治理重点》
栏目编辑:顾莹颖 题图来源:陈洁 图片来源:陈洁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陈佳琳 通讯员 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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