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公园西北角是中国人民银行,这栋大楼的前身是伪满洲国中央银行,是一栋非常气派的古希腊风格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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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日本人在东北建立“满洲国”,定都长春,取名新京。 1932年6月15日,满洲中央银行在合并了原东三省官银号、吉林永衡官银钱号、黑龙江省官银号和边业银行等四座行号的基础上设立,并于同年7月1日正式开业。其资本金从3000万元增加到8000万元以上,分支机构遍布满洲国各地。

到1934年4月22日。满洲中央银行在大同广场(今人民广场)西北,营建新的总行办公大楼。这座体量巨大的建筑,由日本西村好时设计所设计,大林组施工,造型为仿雅典帕特农神庙的多立克石柱廊的西方古典主义风格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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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1938年8月6日工程主体落成。耗用钢材5千吨,费用大大超过最初600万满洲国圆的预算,是新京工期最长、耗资最大的建筑工程。其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6835平方米,钢架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4层地下2层,外墙面以东北产的花岗岩石贴面。主立面凸显的10根“多立克柱”粗大挺拔,让建筑显得稳重坚固。

当时,日本人将其视为新京(今长春)城市形象的代表,称其为“亚洲第一坚固建筑以异常坚固”,据说能承受住原子弹的冲击波。1945年日本无条件投降后, 满洲国中央银行也不复存在。后来这里成为国民党军部,1948年东北剿匪总部副总司令郑洞国就是在此向东北野战军投降的。(吉24,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写于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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