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生态环境部举行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宣教司司长裴晓菲主持发布会。以下是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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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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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宣教司司长裴晓菲

一、《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26)》发布

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教育部等11个部委和单位发布《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26)》。报告显示,2025年,全国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声环境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93.3%,夜间达标率为87.8%。

报告指出,我国重点领域噪声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在工业噪声方面,约29万家工业企业的噪声全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约120万家企业纳入排污登记管理,实现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在建筑施工噪声方面,全年核发夜间施工证明约12.1万次,自动监测、远程喊停和智能巡检等智慧监管方式得到广泛应用。在交通运输噪声方面,全国新铺设低噪声路面2300多万平方米,建成声屏障约127万延米,34个机场部署噪声自动监测系统,2026年春运期间,全国铁路提供“静音车厢”服务的列车超过8000列。在社会噪声方面,多地出台公共场所噪声管理规定,安装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和显示屏770余套,推动打造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全国累计建成宁静小区3272个,惠及居民超过240万户。

报告还显示,我国噪声监管体系持续完善,全年发布噪声相关法规规章7项、标准规范41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总面积超过4100平方公里,国家噪声声纹数据库初步建成。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含三沙市)已全部明确噪声污染防治部门职责分工,“绿色护考”保障考生3300万人次。

报告显示,2025年,全国噪声投诉总量约683.3万件,比2024年增加了93.8万件,说明随着城市发展和群众对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噪声问题仍备受关注。

噪声治理降低的是分贝,提升的是群众幸福感。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积极谋划“十五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噪声治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制订技术导则》发布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1467—2026)(以下简称《技术导则》),用以指导和规范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计划今年9月1日起实施。

我国幅员辽阔,不同流域自然禀赋、产业结构、污染治理水平和水生态环境状况存在显著差异,各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也不尽相同。因此,在国家水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或有特定保护需求的流域,出台相应的流域标准,有利于形成科学、系统、衔接的水生态环境质量标准体系,从而推动流域差异化的问题得到精准解决。

《技术导则》规定了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制订的基本原则、技术路线、主要技术内容、标准实施的生态环境效益和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方法,以及标准文本结构和编制说明的主要内容等要求。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引导各地以保障公众健康和水生态环境安全为出发点,根据不同流域的特点,制订具有针对性的控制项目和管控目标,确保与国家标准的有效衔接和互补,为进一步提升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提供坚实支撑。

三、《海湾清洁指数评价技术方法(试行)》印发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海湾清洁指数评价技术方法(试行)》(以下简称《技术方法》),通过建立统一规范的海洋垃圾清洁程度量化评估与分级标准,推动沿海地方精准识别问题短板,压实所辖海湾的海洋垃圾治理责任,为“十五五”时期海洋垃圾治理提供重要支撑。

《技术方法》以海湾为基本评价单元,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拍和人工调查监测两种技术手段,明确了三项核心评价指标:海滩垃圾盖度、海滩垃圾密度和海面漂浮垃圾密度。在评价方式上,设计了季评价与年评价相结合的模式:季评价主要依据季度无人机航拍获取的海滩垃圾盖度进行赋分,主要反映各海湾清洁程度的动态变化;年评价则综合全年无人机航拍、人工调查监测等多源数据,进行加权赋分,形成年度综合评价结论。根据计算得出的海湾清洁指数,将海湾清洁程度划分为“优、良、中、差、极差”五个等级。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深入应用海湾清洁指数评价结果,指导沿海地方进一步加强“一湾一策”精准治理,巩固提升海洋垃圾治理成果,助力美丽海湾建设提质增效。

(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