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广高速赣州瑞金段2025年“十一”假期凌晨发生一起轿车追尾重货车事故,导致3人不幸死亡。事故发生前不久,轿车驾驶员主动激活智能驾驶辅助模式,并双手脱离方向盘。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了《赣州瑞金济广高速“10·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25年10月2日4时许,在赣州瑞金市境内济广高速公路 1408km+721m 处,一辆小型轿车撞上一辆重型货车,造成一起死亡3人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检验鉴定情况:
小轿车粤SDH6395号车EDR数据解析情况。经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车EDR数据解析:10月2日3时59分34秒,驾驶员主动激活IACC功能(进入智能驾驶辅助模式)。从4时0分0秒至4时0分13秒,该车辆处于方向盘脱手状态;从4时0分9秒至4时0分14秒事故发生,驾驶员未踩加速踏板和制动踏板。
死亡原因鉴定情况。江西赣州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报告显示:死者张某、张某某、姚某某均是由交通事故致闭合性胸腹部损伤而死亡。
直接原因
苏K92240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浙AX236 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驾驶人谭某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车辆发生故障后停于高速公路行车道内,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并及时报警,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粤SDH6395 号小型轿车驾驶人张某夜间使用“智能驾驶辅助”系统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未能及时发现前方路况并采取有效避让措施,也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事故责任划分和处理建议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或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张某,粤SDH6395号车驾驶人,夜间使用“智能驾驶辅助”系统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未能及时发现前方路况并采取有效避让措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在此事故中死亡,免予相关处罚。
(二)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人员
谭某某,苏K9224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浙AX236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驾驶人,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车辆发生故障后停于高速公路行车道内,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并及时报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司法机关已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此外,纭毅纭庆(扬州)运输有限公司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未经审批运输超限物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动态监控落实不到位。建议由赣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厦门顺源泰商贸有限公司为谋取经济利益,委托修理厂对已登记的浙AX***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进行非法改装,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车辆出租给运输企业运营。建议由属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对涉及事故的有关公职人员3人,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建议移交相关机关进行追责问责。
(综合中安在线、赣州市应急管理局)
原标题:《惨烈事故致3死!司机“致命”操作40秒引发悲剧,因死亡免予处罚!调查披露》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施雨 何迪 整合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