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外国人在中国杀了人、放了火,中国的官府和法院却无权审判他,只能把他交给他们本国的领事处理。这就是曾经在中国横行了百年的治外法权,也叫领事裁判权。它等于是在中国的地盘上,生生造出了一个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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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屈辱的特权,是英国在1843年通过《五口通商章程》最先拿到手的。随后,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十几个列强纷纷跟进。从此,外国人成了中国法律管不到的上等人,这被视为近代中国一切不平等地位的根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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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晚清到北洋政府,再到南京国民政府,都想废掉这个眼中钉,但列强死活不答应,因为这是他们在华利益最重要的保护伞。

转机出现在1943年1月11日。美、英两国突然在同一天宣布,废除在华治外法权,并与中国签订了新约。表面上看,这是盟国对中国抗战贡献的“嘉奖”,是大国友谊。但背后的真实推手,却充满戏剧性——是日本和汪伪政权逼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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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正值抗日战争最艰苦的阶段。日本为了瓦解中国军民的抵抗意志,在占领区扶植汪精卫伪政权,并玩起了攻心计。

1943年1月9日,日本抢先与汪伪政权签订协定,宣布放弃在华治外法权,并交还租界。日本打出的口号是把亚洲从西方殖民者手中解放出来,试图把自己包装成帮助中国收回主权的朋友,以此打击重庆国民政府的合法性,争夺民心。

这一招非常狠毒,直接击中了中国人的民族情感痛点。美英一下子被将了军:如果不赶紧跟进,不仅在道义上彻底输给日本,整个亚洲战场的舆论战都可能崩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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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设想二战后的世界由美、英、苏、中“四大警察”共管。要拉中国当亚洲警察,就必须先给它大国的地位和面子,废除这项屈辱的特权是必须的政治礼物。

美国态度坚决,英国首相丘吉尔虽然不爽,也没法硬扛。但英国在谈判中磨磨蹭蹭,尤其不想谈香港和上海租界问题。双方一直扯皮到1943年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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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日本和汪伪的抢跑行为,成了最猛的催化剂。两天后,也就是1月11日,中美、中英新约火速签订,美英正式宣布废除在华领事裁判权。中国人犯了法,原则上要接受中国法律审判了。

在我们提到的列强中,苏联是个例外。它放弃在华治外法权的时间,比美英早了整整19年。

1924年5月,苏联就与北洋政府签订了《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主动宣布放弃沙俄时代在中国取得的一切特权,包括治外法权、租界和庚子赔款余额。苏联为什么这么大方?原因很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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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年的新约,确实是中国外交的一次重大胜利。除了废除治外法权,还收回了除香港新界以外的所有租界,以及沿海贸易和内河航行权。

但,这远不意味着主权完全收回。

这次废约仍有很大局限:英国死死捂住香港新界不还;当时上海租界已在日军控制下,所谓的收回更多是名义上的,实际控制要等到1945年抗战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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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关键的是,治外法权只是列强特权的一部分。别忘了,1901年《辛丑条约》后,列强在中国还拥有驻军权,外国军队可以合法地驻扎在北京使馆区和战略要地。司法特权废除了,但枪杆子带来的特权还在。

所以1943年的废约,是搬走了一座压在中国身上百年的大山,但通往完全主权独立的路上,还有其他的障碍需要清除。最后一批外国军队是何时离开中国土地的?那就是另一个波澜壮阔的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