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黄莉玲 5月29日上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据悉,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专门制定的《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规聚焦幼儿园食品安全关键环节,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控,以更严格、更细化、更具操作性的制度安排,为幼儿园食品安全筑牢防线。

会上,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特别提到,2025年的甘肃天水幼儿血铅异常事件,为幼儿园食品安全敲响了一记沉重的警钟。涉事幼儿园的行为令人震惊,后果令人痛心,教训也极其深刻,充分暴露出一些幼儿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淡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弱、从业人员素质低下等问题。

全国在园幼儿3580多万人,是食源性疾病的易感人群

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幼儿园25万多所,在园幼儿3580多万人。与中小学相比,幼儿园大多实行的是“三餐两点”“三餐一点”的供餐模式,餐次更密、总量更大。再加上学龄前儿童是食源性疾病的易感人群,如果身体不适,又难以准确表达。因此,幼儿园食品安全不光是家长的关注重点,也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工作重点。

为此,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基础上,专门制定了《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自6月1日起实施。

《规定》一共32条,涵盖7个方面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幼儿园供餐模式选择、管理人员配备履职、采购验收、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的责任要求和具体措施,并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作出了一系列严于一般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安排。

孙会川强调,希望通过《规定》的出台,向社会释放鲜明监管信号——“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在孩子饮食安全面前,没有“差不多”,只有“必须好”。“小饭碗”承载着“大民生”,让孩子们吃得更加健康、更加安全,既是幼儿园最基本的主责主业,也是监管部门的初心使命。

他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全覆盖的力度,推动《规定》落地见效,坚决织密织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为孩子们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禁止向外采购糕点、汉堡、三明治等,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

据悉,此次《规定》的出台,为幼儿园食品安全明确了“责任清单”,提供了“操作手册”。特别是针对幼儿膳食特点和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重点,作出了一系列更严、更细、更有操作性的制度安排。

在供餐资质方面,《规定》划出了不可逾越的“硬杠杠”。明确幼儿园原则上应当自主经营、统一管理食堂;确需委托承包经营的,必须严格设定遴选条件;确需园外供餐的,则必须综合评估供餐能力、运输距离等因素,并优先选择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化管理的供餐单位,做到“不达标、不进园”。

在从业人员管理方面,《规定》明确了必须达到的“及格线”。要求幼儿园通过培训和考核,持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员工职业道德与专业能力培训,提升风险隐患辨识、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相关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监督抽查考核不合格的,需立即整改,再次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针对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规定》设立了拆不掉的“防火墙”。明确要求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供餐单位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机制,并鼓励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全链条视频监控,让风险隐患无处藏身。

在食材采购方面,《规定》制定了严格的“负面清单”。明确幼儿园食材供应商近3年内不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被查实存在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同时禁止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等食品,禁止采购、贮存和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

在餐食加工配送方面,《规定》明确了不能走样的“规定动作”。要求餐食从烧熟到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配送过程必须使用专用、密闭、保温设施,并对分餐人员洗手消毒、佩戴口罩等提出明确要求。

针对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明确幼儿园必须设置独立洗消间或隔断场所,餐饮具原则上采用物理消毒方法,不得使用园外集中消毒单位提供的复用餐饮具,并鼓励设置专门消毒房(库),定期开展检测验证。

在监管执法方面,《规定》也亮出了带电的“高压线”。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对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学期不少于2次;对幼儿园集中用餐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等要求。

孙会川表示,上述制度安排,就是要让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供餐单位真正认识到,孩子的“小饭碗”容不得半点闪失。只有做到细之又细、严之又严、慎之又慎,才能守护好孩子们的每一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