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闻过那种味道吗?清晨第一杯咖啡的香气,雨天窝在温暖房间里的安全感,爵士酒吧里的马提尼,还有一种,你永远都忘不掉的气息。

我说的不是香水,是某个人的痕迹。永远占据房间的中心点,一个微笑就能点燃你心底所有熄灭的灯。一张反复出现在梦里的脸,一副能抚平灵魂褶皱的嗓音,一个超越所有形容词可以抵达的灵魂。哦,光是写下这些,我都忍不住想要伸手触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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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你知道吗,最折磨人的,恰恰是这种“够不到”。

我看到那双盛满世界奇观的眼睛,那个微笑。那双眼睛里有整片星空,那把声音可以穿透你走进的每一扇门。那一刻我就明白了——就算全世界最会表达的男人站在这儿,都没办法准确描述出这种渴望。渴望一个连指尖都触碰不到的人。我触碰过那个轮廓,它比水更滑,从指缝间就溜走了。

这种说不出、咽不下、藏不起的渴望,该怎么安放?如果文字可以描述它,我早就写了。可是不行。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它埋得很深很深,埋进我亲手挖的那个洞里。就当是为了——万一这辈子都感受不到你的心跳贴着我的心跳,至少我还有个地方,可以妥善保管这份没有着落的情感。

这种感觉很奇怪。好像上辈子就认识你了,可我们之间最长的一次独处,不过是路上彼此交换的那个眼神。好像你就是为我量身定做的存在,可我们之间最长的一次触碰,不过是擦肩而过时轮廓轻轻摩擦了一下。好像我们的灵魂已经纠缠在一起很久了,可我们之间最长的一次在一起,不过是梦里幻想过这辈子的画面。

但即便如此。即使有下辈子,我还是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这种说不出口的渴望。

只是想起你,心里的海浪就会平静下来。只是存在着你抱住我的可能性,脑海里的风暴就会停歇。只是远远地看你一眼,对我来说就够了。够了吗?够了。宁愿因为你发疯,宁愿因为你失去理智,也不想失去关于你的一切。哪怕只是你身上落下的一粒尘埃,我也不想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