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立委王鸿薇日前在立院“内政委员会”批,“中选会”媒宣费连续10年只标给特定媒体,质疑单一集中绿媒。“中选会”主委游盈隆则称,都是遵循相关程序。“中选会”昨天(29日)表示,均依政府采购法规定采公开招标及评选方式办理,由依法成立的采购评选委员会,依各项目综合评比后,评定最优胜厂商,并非由“中选会”指定特定媒体承作,也绝无独厚特定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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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会”表示,历年媒体宣导采购案均依政府采购法规定,以公开招标及评选方式办理,相关程序合法、公开、公正、透明,并非指定特定媒体或厂商办理,可受社会公评。

“中选会”说明,104年至114年间办理媒体宣导采购案共计7项,主要为大选选举、“立法委员”选举、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及全台公民投票等办理选务及投票等相关资讯宣导,包括投票日期、时间及投票应注意事项。

“中选会”说,各项采购案均依政府采购法规定采公开招标及评选方式办理,由具媒体整合能力之整合行销或媒体公司参与投标,并由依法成立之采购评选委员会,依厂商企划内容、媒体整合能力、执行经验、价格合理性及整体履约能力等项目综合评比后,评定最优胜厂商,并非由本会指定特定媒体承作,也绝无独厚特定媒体。

“中选会”说明,104年至107年间各项媒体宣导采购案,均有2至3家厂商参与投标,包括威肯公司、民视及凯络公司,并由民视得标;110年全台公民投票宣导采购案由三立公司投标;111年至114年间各项采购案,则有2至3家厂商参与投标,包括三立、民视、太乙及年代公司,并由三立公司得标。各项招标及决标资料均依法公告于政府电子采购网,资讯公开透明,并受各界检视与监督。

“中选会”强调,媒体宣导采购案的得标厂商,是负责整体宣导策略规划、宣导素材制作及媒体整合投放作业,并非“中选会”直接向特定媒体购买时段或版面。实际宣导投放均涵盖无线电视、有线电视频道、广播电台、网络平台、社群媒体及平面媒体等多元通路,并非集中於单一媒体集团或特定媒体平台。

“中选会”表示,115年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将于11月28日投票,将持续透过多元媒体管道办理投票资讯及投票规范宣导,确保选务资讯充分传达,保障民众知道的权利与投票权益,也期盼各界支持相关宣导工作,共同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举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