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天的文章《》,我们提到了,对于还迁小区来说,物业费的缴纳,未来是一个需要考量的问题,或者说可能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
在评论区,不少网友表示,还迁小区的物业费缴费率不会很高。
而在荆州,有这么一个还迁小区,物业费的缴费率却高达97%,这个小区是怎么做到的呢?
三年补贴期到 物业公司退场
太晖家园是荆州区的一个大型还迁小区, 2022年8月,太晖家园建成,前期由荆州某物业公司中标管理,享受政府三年补贴。
这里说的三年补贴,也就是说小区的还迁居民这三年是基本不用缴纳物业费的,这三年小区的整个物业管理还算顺利,但是和很显然,这种平静和默契不会长久。
也许是村民们习惯了过去的集体事务模式,对“物业费”概念模糊,心理上尚未接受付费服务,特别是补贴到期后,缴费率降到了冰点。
接着就经历了两家物业公司接连退场, 太晖家园面临管理 “断档”危机。
居民自治 降低了相关收费标准
太晖家园是如何破局的呢?他们想到了居民自治,这个在其它地方也有成功的案例。
他们组建了由村民代表、党员、热心人士构成的业主委员会。随后,配齐了属于小区自己的物业服务中心,并与之签订了基于“酬金制”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中心不再是包干,而是按约定比例提取酬金。
想要提高居民的缴费比例,降低物业费也是很关键的一步,最后,物业费从每月1.24元/平方米下调至每月0.8元/平方米,停车费首辆车每年收600元服务费,第二台起按300元/年收取。
关于收费,还建立了建立了“村干部带头、全员有责”的收费责任制,就这样,该还迁小区的物业费收缴率达到97%以上。
物业自治 有和优势和弊端?
目前主流的物业管理就是两种,包干制(全托付给物业公司)和酬金制(居民半自治,依然是委托给物业公司,特别是要有靠谱的业委会),全自治的小区比较少。
酬金制的优势很明显,业主对物业费有更强的支配权,使用效率会更高,这也能解释为什么可以降低物业费的收缴标准。
酬金制的不足之处主要在于需要业委会和业主投入大量精力到物业管理的具体过程中,特别是业委会有了更多权力和责任,外地就有业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贪污的案例。
另外,对于物业服务支出容易虚增的情况,需要有专门知识的业主进行监督。
一些小区的业主力量比较强,业委会有足够精力开展物业管理监管工作的小区,可以采取酬金制的形式。
其实不论包干制还是酬金制,只要物业费服务确实到位,能让大家住的舒服,能值物业费,那也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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