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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最新修订的养犬管理条例,是真的下狠心要治一治那些屡禁不止的不文明养犬现象了。
不得不说,有些招还“挺狠”。
很可能会招来爱犬人士的不满甚至攻击,在宠物友好大行其道的今天,成都敢于“亮剑”,这份魅力就值得其他城市好好学一学。
据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往那些习惯遛狗不拴绳、出门不捡狗屎、养狗不办证、遗弃或者虐待犬只的人要注意了:
8月1日起,再犯以上的行为,后果相当严重。
条例中提到,遛狗不拴绳并拒不改正的,罚款100至200元,遛狗不“捡屎”并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
未取得犬只免疫证、未办理养犬登记手续等,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对单位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同时明确,虐待或遗弃犬只责令改正,处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
其实,这些都是些老生常谈的话题,并没有多少新意,处罚力度也算不上多大,对不文明养犬的震慑作用估计很有限。
关键的一点是,条例提到要加强对伤人犬只的处置,首次明确任何人都有权利采取措施对犬只进行控制,控制不住的,就可以进行“就地捕灭”。
“捕灭”的意思,想必大家都能理解,简单来说,就是只要看到有狗咬人,任何人打死伤人恶犬都不用负责。
有人或许注意到,条文中有一个前提,是要先采取控制措施,控制无效才可以捕灭。
然而,现实中除非有专业的捕捉设备,否则很难对一只发狂攻击人的狗进行约束。
因此小编觉得,对于这个前置条件,不应该限制太深,否则很容易让当事人束手束脚。
就好像被打还手,正当防卫就容易变成互殴一样。
尽管有这个小瑕疵,也不得不说,成都敢作出这个规定,胆子还是很大的。
要知道,现在全国很大城市都在大搞宠物友好,宠物经济也是大行其道,尤其是深圳、上海这类大城市,还曾把宠物友好当作对外宣传的一张城市名片。
如此一来,敢跟爱犬群体唱反调,的确需要很大的勇气。
可这事明明不该是这样,养狗是私事不假,但带狗出了门,是不是就要进入公共空间,遵守基本的规则不应该吗?
况且,从全世界范围来看,中国的养犬管理已经算是相当人性化。
别管是各地的养犬条例,还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惩治措施,突出表现在两个字上,那就是“温和”。
犬只伤人事件频发,一条遛狗拴绳的规则还不愿意遵守,更别提约束效果更好的狗嘴套,不能不说是遗憾。
至于日常执法,被动的时候多,主动的情况少;照顾犬主的多,考虑他人利益和社会影响的少。
不拴绳、不捡狗粪,大多就是警告了事,就算狗咬伤人,又有几个真正执行了拘留措施?
也正是大部分城市的不作为,才凸显成都此次养犬管理修订的力度。
不仅如此,条例还明确了企事业单位、物业、公共场所经营者有控制流浪犬的义务镇,街、道等有处置流浪犬的职责。
这也改变了以往流浪犬聚集,物业等基层部门,却苦于没有执法权不敢多管的尴尬困境。
不过,成都这次修订的养犬条例中也有一个争议点,那就是允许犬只进入商场、候车室、候机室。
这点确实让人无法理解。
这三个地方,都是人流量密集的公共场合,一旦带狗进入控制不好,非常容易引发扰民甚至伤人事件。
一边对狗伤人出狠招,一边又给公共场合遛狗开口子,成都的养犬新规,有点让人捉摸不透。
对此,大家怎么看?
注:本文旨在表达个人观点,提倡大家理性讨论,弘扬社会正能量,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封面新闻(2026.5.27 13:16)以后可以“合法捕灭”正在伤人、难以控制的犬只 成都养犬管理条例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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