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的肖先生在网上晒出了为82岁母亲制作的牌桌健康问题免责声明卡,引发众多网友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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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先生年过八旬的母亲喜爱打麻将,却因高龄与基础健康状况限制,此前很难受邀上桌,大多只能旁观。肖先生兄妹四人无奈之下想了个办法,共同署名制作了一个写有明确健康免责的承诺内容,凭借这份声明,老人得以正常参与棋牌娱乐。

相关内容发布网络后,收获百万网友点赞共鸣。但也有网友提出质疑:该文书未经多方签字、没有公证,不具备法律效力。

那么,家属自制的免责声明是否具备法律效力?若高龄老人参与麻将娱乐活动时突发身体意外,在场人员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主任吴学联律师的专业解读。

1.若休闲打麻将时突发身体意外,能否适用法律上的“自甘风险”原则?

吴学联:正常休闲娱乐性质的打麻将,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此,参与者突发身体意外,不能直接适用法律中的“自甘风险”规则。在司法实践中,突发身体意外的直接原因通常是参与者自身的健康状况(如基础疾病),这与同桌牌友的正常娱乐行为之间缺乏法律上的侵权责任因果关系。因此,只要在场人员不存在故意刺激、强行邀约、明显延误救助等过错行为,相关损失通常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2.若高龄老人参与麻将娱乐活动时突发身体意外,在场人员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吴学联:一般情况下在场人员无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在场人员负有事前关注和事后及时救助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判断在场人员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核心在于其是否存在过错。

对于同桌牌友没有对老人进行言语刺激、强迫其熬夜,或者在老人发病前明知其身体状况极差仍强行邀约,且老人在出现不适反应时牌友及时停止了活动并拨打了急救电话,或协助采取其他合理救助措施(如帮助老人保持体位、通知家属等)。当牌友的行为处于正常休闲娱乐的合理范围内,老人突发疾病属自身健康原因导致的,同桌牌友通常认为不构成法律上的过错,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若麻将活动在经营性场所如棋牌室、茶馆、老年活动中心进行,场所经营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到上述义务的,场所经营者可能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3.该事件中,家属自制的免责声明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吴学联:家属单方出具的免责声明,不能一概免责。家属单方出具的所谓“免责声明”,本质属于预先免除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单方免责约定。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第(一)项之规定,若意外源于老人自身疾病,且麻将馆及牌友无过错、处置得当,在司法实践中通常由当事人自行承担风险后果;如损害是因场馆设施缺陷、管理失职、救助延误等过错导致,麻将馆或相关方仍需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相关免责约定则不具备法律效力。

因此,想要协议具备法律效力,须由老人、家属、牌友、棋牌室经营者四方共同签字确认,厘清自担风险与过错赔付边界,同步留存身份证件、签约录像留存备查。

如今,越来越多的子女开始意识到,老年人的生活,不只需要物质保障,更渴望正常的社交与娱乐。

真正的孝顺,是兼顾老人的身体健康与精神愉悦,守护其生活尊严。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尊重老人的兴趣爱好、保障其正常社交娱乐需求,正是子女们这种开明的举动,赢得了广大网友的点赞。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婵婵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