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江苏省徐州市丰县机关第二幼儿园老师用热熔枪烫伤孩子嘴唇的案件有两个可怕的细节:
第一个,
作案的女老师她明明知道有监控的,她依然敢肆无忌惮地捏住孩子的嘴连续烫两次,甚至事后还试图撒谎掩盖。
这说明在她潜意识里,这种暴行可能已经习以为常,或者她极度狂妄,根本没把规则放在眼里。
第二个,
当时两个老师在场,一个女老师在施暴,另一个男老师就在旁边全程冷眼旁观。看着同事对毫无反抗能力的幼童下毒手,他却无动于衷,既没有制止也没有安抚。
这种麻木的沉默,和直接的暴力一样让人心凉,也侧面印证了这种恶劣体罚在这个班级里可能早已常态化。
他们会涉嫌什么罪名?如果是按故意伤害罪,热熔胶枪造成的局部嘴唇烫伤,通常伴有巨大水泡,虽然对孩子来说极其痛苦且视觉上触目惊心,
但由于嘴唇在人体总表面积中的占比极小,单纯从面积上往往很难达到儿童“轻伤二级”所要求的3%硬性门槛。所以想要直接定故意伤害罪,有难度。
不过不要担心,刑法还有一个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这个罪名不需要达到“轻伤”的硬性门槛,只要查实老师存在恶劣的折磨和伤害行为,就够了。
刑期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同时老师和幼儿园需要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孩子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以及家长陪护的误工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至于那位全程冷眼旁观的男老师,在法律上,他同样对班级里的幼儿负有法定的看护职责。
当危险发生时,制止暴力属于他职业义务的底线。他有能力阻止却故意不作为,在法律上可能构成“不作为的共犯”,同样涉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面临同罪论处的刑事风险。
最后,发生如此恶劣的虐童事件,说明园方监管形同虚设。教育行政部门不仅会对园长给予停职、撤职等严厉处分;
情节严重的,还会对幼儿园面临罚款、责令停止招生,甚至吊销办学许可证(永久关停幼儿园)的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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