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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自省、自重多强调内在修为相较,自励多表现出为实现目标呈现的、为人感知的、昂扬奋进的外在状态。不过,其初始动力依然源于个人内心。
人生本当自励。
端坐高高的审判台,或已是很多法科学生励志的目标。但这并不意味着一旦“荣任”法官,就可以“坐享”人生。恰恰相反,法官职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尤其是当今社会步入法治治理的时代,不言而喻。法官需为之付出的艰辛和努力,同样不言而喻。成长为一名优秀法官,不可不自励。法律人知晓,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经验的积累,需要时间的沉淀和人生的磨砺。成长岁月里,法官必须选择不断自强自励,方有可能担负起裁断是非的神圣职责。
自励对于当今的法官有着极为特殊的意义。当“躺平”作为高频词出现且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被广泛关注时,法官作为社会的一份子,不可避免地受到波及。司改之后,在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大前提下,法官裁判的自主权得到极大增强,责任和压力同样随之增大。快速增长的案件和人民群众对公正公平的期盼,导致法官们“压力山大”。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职级、薪酬以及裁判权、自主性等等较司改前都大幅增长、扩容的情形下,伴随的不乏有法官申请退额,甚至请辞。原因不一而足,但从法官自身角度,怀有去意的法官们应当反思,难道自己“失掉了自信力”。能够成长为一名法官,意味着具备足够的“资本”称作中国的脊梁。这,绝不是夸大。试想,法官断是非、决生死。虽非一言九鼎,一纸判决的影响力还是非常广泛乃至巨大的。身为法官,有责任、有义务做鲁迅先生笔下“舍身求法的人”。
自励对于法官职业不可或缺。公平正义是法官自励追求的目标和方向。纵然目标恒久,但学无止境。太阳每天都是新的,法官面对的案件同样每件都是新的。新的当事人、新的案情、新的诉求、新的法条,顺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不一而足。万物都在变,法官不能以不变应万变。
尽管,法官职业倾向是保守的。倘若法官不自励,办案只不过是过程,是走程序,是时间累积,是数量叠加,谈不上经验积累,谈不上技能提升。或许由于案件数量等等原因,观察来看,法官自励状况因受多重因素的影响,非常令人担忧。多数一线法官已经是竭尽所能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中,且不说能力提升,完成任务已属难能可贵,超常规之下能够履职尽责更堪称自励。
可如果固步于此,与自励本身内涵和要求未免尚有距离。自励本身包含支撑、推动和鞭策之意,如果说不“躺平”需要自我支撑,更上一层楼则需要自我推动和鞭策,与学无止境相辅相成。我们常说,潜力是无穷的。只能相信,法官作为社会精英,有着足够厚实的潜力可挖。
自励对于法官个人人生发展至关重要。中国人的一项人生态度是:人过留名,雁过留声。此名自是为人称道的好名声。名声本身是外在的,但从追求名声角度,与自省、自重这一内在要求则高度一致。抛开法官职业,仅仅从个人角度谈自励,与通常所说的拼搏、奋斗,含义相同,目的相同。
人活一口气。无论从事何种职业,都期望事业有成,功成名就。若在完成本职工作基础上取得其他很多人无法企及的成就,可谓自励成功。论及此处,需要说明的是,中国传统还有个说法: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另有一句来自西方的名言: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我们所谈及的自励,自然不是倡导大家挣着去做人上人。至于法官是否要当院长,不可一概而论。
如果已经成长为一名优秀法官,又具备相当的司法行政管理能力,亦不无不可。当然,如若单纯的仅仅视“院长”为人生励志成功的标志,又另当别论。究竟如何做,相信自励的法官会做出最适合自身的选择。
(作者:刘振厚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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