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让伊朗留个心眼,跟美国达成的协议,最好中国也能“把关”。
王毅外长在5月26日安理会高级别会议上讲了一句话,分量不轻,即如果美伊达成协议,应当交由安理会核可,增加协议的正当性和权威性。
这句话在法律上、政治上都划出了一条清晰的门槛,美国想绕开安理会,迫使伊朗私下达成一份停火或核限制协议,这条路走不通。
美伊谈判走到今天,有一个问题,美伊之间谈出来的东西,靠什么来确立其正当性?伊朗核问题的法律根基是安理会第2231号决议,该决议终止了此前对伊朗的多边制裁,同时也框定了伊核问题全面协议的法律地位。
没有这个决议背书,任何双边协议在安理会框架下都处于一种灰色地带。
王毅的表态直接点明了这一点,协议要增加正当性和权威性,唯一的途径就是经由安理会讨论与核可,这是现行国际法框架下的必然要求。
但在过去几年里,美方需要向伊朗施压时,反复援引安理会决议;在需要采取单边行动时,又完全绕过安理会。这种选择性的态度造成了一个直接后果,国际社会对美伊之间任何双边安排都持有天然的疑虑。
缺乏安理会的监督和核可,一份协议的执行完全取决于双方的诚意,而美伊之间恰恰最缺乏的就是这个诚意。
在国际规则体系里,安理会的作用从来都不是形式上的,它提供的是一套多边监督和执行机制,包括对伊朗核活动的核查授权、对制裁措施的协调管理以及对违约行为的集体回应。
没有这套机制,协议只会变成承诺,任何一方随时可以单方面退出,而另一方没有有效的反制手段。
美伊协议要过安理会这一关,就必须面对中国的态度。中方作为常任理事国,任何涉及对伊朗制裁、限制的决议草案,都需要中方的同意才能通过。
从伊核问题全面协议的谈判阶段到后来的执行阶段,中国始终强调多边框架的权威性。美方曾在安理会推动延长对伊朗制裁豁免,中方投过反对票;美方也曾试图单方面恢复制裁,中方明确表示反对。
中方这么做,并非对伊朗的无条件支持,而是在维护这样一个原则,安理会框架下的多边共识不能被双边交易替代。
如今,中国在中东地区的利益布局今非昔比,已经从单纯的经济参与者转变为具有政治影响力的角色。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不可能接受一份完全由美方主导、忽视中国关切的协议。
即使不考虑安理会这一外部变量,美伊谈判本身也面临难以调和的矛盾。美方的核心诉求是限制伊朗的核能力,特别是高浓缩铀的生产和储备。但伊朗方面有一个基本的战略判断,核能力是其最重要的安全筹码。
如果完全放弃这一筹码,换取的是美国的承诺,而美国的承诺已经多次被证明是不可靠的,对伊朗采取的单边行动已经成为伊朗的深刻记忆。在这种认知下,任何没有第三方保障的协议都会被伊朗视为陷阱。
伊朗的内部政治格局也在制约谈判空间,如今革命卫队掌控着伊朗的主要权力,他们更关心的是地区影响力而非核协议本身,任何政治势力如果做出重大让步,都将面临巨大的政治压力。
美方同样面临国内制约,国会中有相当一部分议员对伊朗持极端敌视态度,任何被视为对伊朗妥协的协议都会遭遇强烈阻击。特朗普政府的决策风格本身也存在不确定性,过去几年对伊朗的政策多次出现急转弯,政策的不连续性使伊朗方面对美方的履约意愿持高度怀疑。
所以说,美伊之间最大的问题是信任赤字。双方都认为对方会在判断利益不够时撕毁协议,而安理会可以提供一个有外部强制力的解决方案。
一旦协议获得安理会核可,它就不仅仅是美伊之间的承诺,而是具有国际法效力的多边安排。任何一方如果单方面退出,不仅要面临对方的反制,还要面对整个安理会的集体压力,这种多边约束机制是双边承诺无法替代的。
从伊朗的角度看,安理会背书意味着协议获得了中国、俄罗斯以及其他安理会成员国的承认和支持。即便未来美国政府更迭,新政府想正式推翻协议,也需要过安理会这一关,而中俄的否决权可以有效阻止这种单边行动,这为伊朗提供了美国国内政治变动之外的额外保障。
美方需要面对的现实是,单边主义在伊朗问题上已经走到了尽头。过去几年绕开安理国的操作,既没有压垮伊朗,也没有获得国际社会的支持。回到多边框架下解决问题,不是选项而是唯一路径。
而中方在这个框架内拥有的否决权,决定了任何协议都必须认真对待中国的关切。
中国不会给美伊谈判设置任何障碍,但也不会看着现行国际体系的运行规则被单边主义践踏。美国想要绕开国际规则,迫使伊朗接受自己的单边安排,国际社会不会接受这样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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