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参考历史资料结合个人观点进行撰写,文末已标注相关文献来源

(丰宁 冬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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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 冬日)

清朝嘉庆年间,河北承德丰宁县。

丰宁县全县,当时被分成了六百二十三个牌,这个牌,相当于是今天的行政村。

每个牌里都有花户,就是有土地,有粮食的农户,这些农户要轮流承办官府的差事,挖城墙,修河这类的工作,当然官府也会给官价,就是给补偿,要么是给实物,要么是给银子。

老百姓干活是很辛苦,但毕竟有付出就有收获,日子勉强还过得下去。

到嘉庆七年,丰宁县衙门来了一个叫做朱步青的工书。

清代的县衙也分六部,当然在县衙叫六房,兵房,吏房,礼房,户房,刑房,还有就是这个工房。

我们看电视剧老说什么衙门里三班六房,六房指的就是这个六房,三班则是指衙门里的三类衙役,皂衙役,负责站岗,壮衙役,负责巡逻,快衙役,负责刑侦工作。

朱步青是工房工书,就是书吏的意思,他专门负责工程,运输一类事宜,丰宁县百姓的徭役等工作,也是他来管的。

他这个人呐,可以说很有商业头脑,入职没过多长时间,他就发现,办差这个事情,其实是条发财的路子。

怎么发财?

比方说,朝廷要从丰宁县征调三千石粮食到古北口,正常来说,那要老百姓用车拉,还要用牛,用马,但朱步青直接通知各牌,说你们啊,你们不用出车马了,你们直接把出车马的费用给我就行,我替你们雇佣车马。

这是什么操作?这是直接折钱。

如果折的钱是一致的,那也就算了,你朱步青愿意往自己身上揽活儿,你愿意多干,那谁还能拦着你?反正老百姓自己雇车马也是这些钱,给你朱步青也是这些钱,老百姓还省事儿了,何乐不为?

哎,坏就坏在,这朱步青他折钱不一样,原本这些粮食两百辆车就能运完,他非说六百辆,结果老百姓就得多掏四百辆的钱。

当时一辆车折十二千文,多四百辆,百姓们就要凭空多负担四千八百千文钱。

(书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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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吏)

那这多出来的钱,自然就落到了朱步青的口袋里。

而且,因为无论如何,只要涉及到给百姓发差事,朝廷都是会给官价,就是给补贴的,可这些补贴,也全让朱步青截留,老百姓一文也没见到。

朱步青在工房“生财有道”,别的房也没闲着,比如兵房,兵房的书吏叫张宏茂,他也有赚钱的法子。

每年,丰宁县衙门就要向百姓们收谷草,就是谷子收割脱粒之后剩下的秆子,这个东西在清代是喂马的主要饲料。

收谷草的事情,就由张宏茂主管。

丰宁县衙门每年收谷草,大概就需要不到三万束,因为本县的农业活动是有限的,老百姓能拿出的谷草也就这么多了,但张宏茂偷偷把征缴谷草的数量提高,导致分摊到各牌的时候,百姓们要缴的谷草远大于实际需要,而且他们手里也没有那么多谷草能缴,缴不上怎么办?好办,用真金白银来补。

那补上来的这些钱呢?自然都落入了张宏茂的口袋。

反正衙门的书吏是鬼迷日眼,掉进钱眼里了,但凡有一点小小的权力,他就变着法的要从老百姓的手里捞钱。

这些人还非常的穷凶极恶,你掏了钱还则罢了,你要是不掏,动辄就把你抓起来,打板子,关黑屋,狠狠的收拾你。

一次运粮食就要多掏这么多钱,这一年到头,运器械,征谷草,运东西的时候多了,您想这得多少钱啊?这不就是搜刮民脂民膏,压迫百姓么?

你这么整,百姓们是早晚受不了,到嘉庆八年,有两个老百姓,一个叫曲成修,一个叫赵林,俩人实在受不了,干脆跑到承德府去告状。

说出来您都不信,承德府在接到曲赵二人的提告之后,不仅没有展开调查,为民做主,反而又莫名其妙的给各牌百姓摊派了一笔“帮钱”,每个牌每年需要再交十千文,用途是打官司。

曲成修和赵林,这两个人是乡长,这个乡长不是我们今天说的乡里的领导,而是类似于村里的话事人的这么一个职务。

清代的农村实行牌甲制,十户叫一牌,十牌呢,就叫一甲,然后若干个甲就叫做一乡,每一个乡都会推举出一些在本乡有声望,见过世面的人来帮忙传话,收钱,帮助衙门催办差事,这些人就是乡长,也叫乡约。

曲赵二人是地方乡约,差事派发,有徭役的时候,他们最先和衙门的书吏接触,也最先被勒索敲诈,所以他们才会去告状。

(清代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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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衙门)

但是很显然,因为他们身份不高,影响力有限,承德府并未重视他们的提告,他们不服,很快又派出一个叫做杨玉声的秀才,带着另外两个乡约,一个叫马遂,一个叫滕芳,仨人绕过承德府,直接到总督府去告状了。

秀才,听起来好像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您想,清代社会的阶级很简单,士农工商,士排在最前边,秀才就是士,尽管是级别最低的士,但也不能不拿豆包当干粮,一旦有了这个身份,你就不是民了,你是士,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秀才能享有很多特权,见到官员不用下跪,犯法了不能随便用刑,经济上甚至免除徭役赋税,秀才要是递状子,各衙门必须重视起来,必须要受理,没有打回或者漠视的道理。

总督府接到杨玉声的提告,效率非常高,而且总督府为了保持公正,采取异地办案,把案子交给了保定府来审理。

保定府知府,叫杨志信。

这个杨志信一审,查出不少问题,而且查的也很快,朱步青,张宏茂主动认罪,对自己贪污腐败的事情供认不讳,这就算是要结案定罪了。

可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杨志信调走了。

杨志信一调走,案子又被转送到了保定府清苑县,让清苑县的知县顾翼接手,做一下收尾工作。

其实这个工作很好做了,该抓的抓,该判的判,惩奸除恶,还百姓一个公道不就好了?

结果,顾翼接手案子之后,他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不仅没有给书吏们定罪,反而把杨玉声和马遂滕芳等告状的人抓了起来。

马遂滕芳被关进了班房,严密看押,杨玉声不仅被关了起来,还被革除了秀才的功名,理由是杨玉声等人是“讼棍”,他们完全是在搅闹公堂,从中牟利。

讼棍,是清代官场上对一类人的称呼,这类人专门靠打官司,写状子,挑拨是非来赚钱。

在衙门眼里,老百姓自己有冤屈去告状,这是良民,但如果有人主动教唆别人告状,替别人写状子收取钱财,甚至是捏造事实去诬告,这就叫讼棍。

清代法律对讼棍的处罚是很重的,轻则杖责,枷号,重则发配充军。

杨玉声是秀才啊,而且当时岁数不大,大好前程,他怎么可能是讼棍呢?

把原告收拾了一顿还不算,顾翼又派了一个衙役,把这些年来衙门向百姓催差的印票谕帖全都拿走了,这很显然是在湮没证据。

杨玉声等人当然不服,他们留有后手,就在被捉拿关押的同时,他们已经派了一个叫做李功的人进京去告御状。

河北离京师还是比较近的,所以李功几天就到了,到了京师他直奔都察院,击鼓鸣冤,案子很快被都察院左都御史英善给看到了。

(嘉庆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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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皇帝)

英善一看这个案子,他就知道不同寻常,一个案子,前一个知府审的好好的,怎么换了个知县审,就来了个翻天覆地的反转呢?

英善不敢耽误,火速进宫,陈述案情,请嘉庆皇帝指示。

嘉庆一听,也很着急上火,说还有这样的事情,赶紧派人去查,于是刑部侍郎瑚素通阿被派到了保定,等于说这个案子成了御案,瑚素通阿则成了皇帝钦命的特派员。

瑚素通阿到了保定之后,本案重新开审,这回一审,案情更复杂了。

原来,朱步青,张宏茂等人苛取百姓是真,但杨玉声,马遂等人也不是完全清白的。

怎么说?

杨玉声啊,他告倒朱步青,张宏茂等书吏之后,他也尝到甜头了,认为其中也有利可图,他们也开始包揽差事。

什么意思呢?就是衙门里的书吏每次派差,总是折算银钱,借机敲诈,百姓们很不满,杨玉声就做衙门和百姓之间的中间人,从中说和,跟衙门和百姓两头都讨价还价,从中他就可以赚取保护费。

而且他手段很厉害,百姓这块不配合他,他就不帮百姓伸冤告状,衙门要是不配合他,他直接一纸诉状,连衙门都给告了。

所以顾翼这才把杨玉声等人也给抓了起来,注意这个也字,也的意思是,顾翼没有只处理杨玉声,在本案上他是一视同仁的,那几个书吏他也抓了。

而且顾翼在李功去告御状之前,他觉得本案案情复杂,他还主动把本案汇报给了上级,只不过李功告状太快,上级还没处理,特派员就下来了。

本案最后的处理结果是:

杨玉声,马遂等人被认为是“棍徒生事扰害”,说他们故意挑拨衙门和百姓之间的对立,滋事谋利,被发配四千里外。

余下的一些涉案人员,经办官吏也分别得到了处罚,值得一提的是书吏朱步青,定罪时,他被革除职务,听候发落,但他赖在丰宁县衙门不肯走,于是被打了一百板子,戴枷一个月,之后遣送回家。

事实上这样的案子在清朝不在少数,就在丰宁县案发的同时,河北深州衙门,直隶正定府又发生了数起类似的案件,案情都大同小异。

这些案子大大小小加起来,涉及三五个州县,数百个村庄,上千户人家,涉案的有生员,有乡约,还有普通百姓,原告被告的身份更是五花八门,有书吏,有衙役,有巡检,甚至还有知县。

如果把这些案子放在一起看,我们很容易能找到共同点,无非就是一个“差”字。

清代的“差”是无偿的劳役,名义上是老百姓应尽的义务,但朝廷也会象征性的发一些补贴,可到了实际操作中,补贴往往被克扣,差事反而是层层加码,越干越多。

经办的书吏衙役从中牟利,地方官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算有人接手,但地方环境上盘根错节,往往难以彻查,到最后只能上达天听,由皇帝来解决。

皇帝固然可以解决很多问题,但皇帝的精力也是有限的,而且问题的关键不在于问题,而在于当时的制度。

这也是晚清社会的悖论,人人都知道制度有弊端,但改革却无从下手,或者说,就算下手了,效果也未必会有多好。

历史是有其巨大的惯性的,封建王朝的惯性更大,当一个封建政权开始滑落的时候,比如清朝,仁宣时开始滑落,它所滑落的惯性是我们难以想象的大,这种惯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自诩十全老人的乾隆况且在晚年把大清江山治理的一塌糊涂,又何况是笨手笨脚的清仁宗呢...

参考资料:

《清实录》

《清史稿》

余福海.多元理性:清代基层政府编外人员的行动自主性探究.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25

籍梓豪.“历史社会法学”何以可能——以《爪牙:清代县衙的书吏与差役》为中心.法律史评论,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