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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冲动

放火烧自己家

这犯法吗?

这个案例告诉你!

据海报新闻报道

湖北天门女子张某

因向父亲索要钱财被拒

于2025年4月至12月间

在家中3次故意纵火

首次点燃衣柜并拍摄视频胁迫家人

最后一次引燃床铺后锁门离开

导致屋顶烧穿、家电损毁

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虽未造成人员伤亡

但累计财物损失达4678元

作案工具打火机被依法扣押

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放火罪

危害不特定多数人公共安全

综合其认罪认罚情节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并没收作案工具

相关案例

近年来

由于故意纵火

引发的事故也不少↓

01 广东韶关

2023年7月16日,广东韶关一商铺起火,消防员接警后迅速到场将火扑灭。经调查发现,男子林某某因家庭矛盾,为泄私愤,用砖块砸坏门锁闯入店铺,将事先购买的汽油倾倒在店铺内的按摩床上并用打火机点燃后逃离现场,任由火势蔓延。林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并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被害人邓某某损失人民币30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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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广东汕尾

2023年7月2日,广东汕尾陆丰一加油站发生火灾。经查,嫌疑人吴某因付费问题与加油站工作人员发生口角,期间情绪失控,使用打火机点燃自驾的摩托车油箱并阻止加油站工作人员灭火,随后逃离现场。当日8时05分,民警成功抓获涉嫌放火的嫌疑人吴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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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消提醒

火焰无情,火势难控

纵火行为

不仅威胁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更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

我国对故意纵火的行为

有明确的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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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消提醒大家

冲动是魔鬼!

不管遇到什么

都不要选择过激的行为

以免害人害己

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来源丨湖北省天门人民法院、海报新闻、中国消防、广东消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