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连升思想体系的从理论建构到操作的验证

一、引言:理论的生命在于经验世界的回响

王连升思想体系的核心命题——“企业通过将社会成本与环境成本外部化而将收益内部化,这是资本逻辑在CSR/ESG领域的基本表现”——需要经受经验世界的严格检验。理论的生命力不仅在于其逻辑的自洽性与哲学的深刻性,更在于它能否在经验层面被证实或证伪。本部分提出三个相互关联的实证研究方向,分别指向:企业层面“外部化”行为的量化测量及其与剩余价值获取的关系(方向一);中国制度环境下所有制因素对企业外部化行为的调节效应(方向二);以及“信任穿透力”与“劳动异化”之间的负相关假设检验(方向三)。这三个方向共同构成王连升思想体系从理论建构走向实证验证的完整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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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方向一:企业层面“剩余价值剥削率”与“社会成本外部化率”的测量与相关性检验

2.1理论背景与研究假设

王连升的“外部化”理论指出:企业倾向于将社会成本与环境成本转嫁给劳动者、社区与自然环境(外部化),而将由此产生的收益内部化为股东回报与高管薪酬。这一判断在理论上与马克思的“剩余价值”概念高度相关——剩余价值正是资本对雇佣劳动无偿占有的部分;但王连升将其扩展至“社会成本外部化”,即企业不仅通过劳动过程中的直接剥削获取剩余价值,还通过将污染成本、健康损害、社区负担等转嫁给社会而获取额外收益。

据此,我们提出两个核心构念及其之间的关系假设:

剩余价值剥削率(RateofSurplusValueExploitation):衡量企业通过劳动过程从劳动者身上直接获取的无偿剩余占劳动力价值的比例。在马克思经典公式中,剥削率=剩余价值/可变资本。在企业层面,可操作化为:(营业收入−劳动力成本−原材料成本−折旧摊销)/劳动力成本。

社会成本外部化率(RateofSocialCostExternalization):衡量企业将本应由自身承担的社会与环境成本转嫁给外部利益相关者的程度。可操作化为:(隐含碳排放的社会成本+劳工权益侵害的社会成本+社区健康损害成本+供应链压榨的间接成本)/企业净利润。

核心假设:社会成本外部化率与剩余价值剥削率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外部化程度越高的企业,其从劳动者身上直接获取的剩余价值率也越高,表明两种“掠夺”机制在企业的资本积累逻辑中是相互强化而非相互替代的。

2.2测量指标构建

(一)剩余价值剥削率的操作化

在企业财务数据可获得性的约束下,剩余价值剥削率可近似计算为:

剥削率=(营业利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这一公式的逻辑:支付给职工的现金近似等于劳动力价值(可变资本);营业利润扣除金融性收益后近似等于剩余价值(因为剩余价值来源于生产环节,而非资本市场的投机)。这一指标越高,表明企业从每单位劳动投入中获取的剩余越多。

数据来源:企业年度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中的“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及明细)。

局限性说明:该指标无法区分“正常利润”与“超额剥削”,且受行业技术特征影响较大(资本密集型行业剥削率天然较低)。因此,在进行跨企业比较时,应采用行业标准化处理(减去行业均值后除以行业标准差)。

(二)社会成本外部化率的操作化

社会成本外部化率的测量更为复杂,需要整合多个维度的外部化行为:

外部化率=(碳外部化成本+劳工外部化成本+健康外部化成本+供应链外部化成本)/企业净利润

各子维度的计算方法如下:

1.碳外部化成本:采用企业范围一、范围二碳排放量乘以碳排放的社会成本(建议采用美国环保署2023年更新的社会成本碳估值,约190美元/吨CO₂,或中国碳市场价格作为保守估计)。若企业披露了范围三排放,应纳入计算,但数据可得性有限。

2.劳工外部化成本:包括超时加班未足额支付部分、工伤与职业病的未补偿成本、违法使用劳务派遣或外包所规避的社保成本等。可通过以下方式估算:

超时加班部分:从劳动者匿名调研或行业报告中获取企业员工的平均加班时长,按法定加班费率(工作日1.5倍、休息日2倍)与实际支付工资的差额计算。

社保规避部分:通过对比企业实际社保缴纳人数与应缴人数(根据员工花名册)的差异,乘以人均社保基数估算。

工伤与职业病:从企业安全生产报告或监管部门处罚记录中获取,按行业标准工伤赔偿额估算未补偿部分。

3.健康外部化成本:企业生产过程对周边社区造成的健康损害(如空气污染导致的呼吸道疾病发病率上升、水污染导致的消化道疾病等)。可采用“暴露‑反应”模型进行估算: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单位排放导致的健康损害经济损失系数(参考环境健康经济学文献)。

4.供应链外部化成本:链主企业通过压低采购价格将劳工权益与环保压力转嫁给中小供应商的程度。可通过对比链主企业采购价格与供应商的“公平价格”(按行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计算)的差额,乘以采购量,估算转嫁给供应商的外部化成本。这部分成本最终会以供应商工人的低工资、超时加班、恶劣工作条件等形式体现。

数据来源:企业ESG报告、碳排放披露、环境处罚记录、供应链审核报告、劳动者匿名调研、政府环境监测数据、行业基准数据。

研究周期与样本:建议选取A股及港股上市公司中制造业、采矿业、电力热力供应业等高外部化行业的企业,收集连续5年(例如2020‑2024年)的数据,样本量不少于500家。

2.3实证检验方法

(一)相关性分析

计算各企业年度剥削率与外部化率之间的皮尔逊相关系数。预期为正相关,且相关系数在0.3以上(中等相关)。

(二)面板数据回归模型

为控制行业特征、企业规模、所有制等因素的干扰,建立如下固定效应模型:Externalization_ratio_it=α+β·Exploitation_rate_it+γ·X_it+μ_i+λ_t+ε_it

其中:

·Externalization_ratio_it:企业i在第t年的社会成本外部化率

·Exploitation_rate_it:企业i在第t年的剩余价值剥削率

·X_it:控制变量向量(包括企业规模、资产负债率、行业竞争度、所有制类型、地区市场化指数等)

·μ_i:企业固定效应(控制不随时间变化的企业特征)

·λ_t:年份固定效应(控制宏观经济冲击)

·ε_it:误差项

预期β显著为正。

(三)机制检验(中介效应)

为进一步探索剥削率影响外部化率的传导机制,可以引入“ESG评级压力”作为中介变量:高剥削率的企业是否通过追求高ESG评级来掩盖其外部化行为?这一检验可采用Baron&Kenny三步法或Bootstrap方法。

(四)异质性分析

分组回归检验所有制(国有、民营、外资)、行业(高碳行业、低碳行业)、地区(东部、中部、西部)的调节效应。预期:国有企业中剥削率与外部化率的正相关程度可能弱于民营企业,因为国企承担了部分政策性负担,外部化激励较弱。

2.4预期贡献与政策含义

若假设得到验证,将产生以下贡献:

首次在企业层面实证检验王连升“外部化”理论,为批判“评级驱动型合规”提供经验证据。

揭示ESG评级高分企业可能同时具有高剥削率与高外部化率,证明评级未能捕捉实质性责任。

为政策制定提供靶点:应加强对企业社会成本外部化的监管与核算,通过“外部化成本内部化”的政策工具(如碳税、环境税、供应链责任法)压缩企业通过外部化获利的空间。

三、方向二:中国制度环境下“价值自觉”型企业与“评级驱动”型企业的实质差异——所有制调节效应的实证研究

3.1理论背景与研究假设

中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理论上,国有企业由于承担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且受到国资委的战略使命评价,其外部化冲动可能弱于民营企业。同时,“价值自觉”范式(将社会责任内化为战略核心)与“评级驱动”范式(将ESG评级作为主要目标)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中的分布可能存在差异。

据此提出以下假设:

H1:“价值自觉”型企业在劳工条件(工资水平、加班时长、社保覆盖率、工伤率)和生态绩效(碳排放强度、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上显著优于“评级驱动”型企业。

H2:国有企业中“价值自觉”型企业的比例高于民营企业,且所有制对“价值自觉”与实质绩效的关系具有正向调节作用(即国企中价值自觉的效应更强)。

H3:民营企业在面临市场压力时更倾向于采取“评级驱动”策略,表现为ESG评级分数与实质绩效之间的脱节(高评级低责任)比国企更严重。

H4:在控制了企业规模、行业、盈利能力等因素后,国有企业在社会成本外部化率上显著低于民营企业(国企更少外部化)。

3.2“价值自觉”与“评级驱动”企业的识别

由于“价值自觉”是内在心理状态,无法直接观测,需通过可观测的治理行为进行推断。建议采用以下标准进行类型学划分:

“价值自觉”型企业的操作化定义(满足至少3项):

1.企业设立了独立于管理层的利益相关者委员会,且该委员会对重大决策有实质性影响力。

2.企业高管薪酬中与实质性社会责任指标(如供应链末端员工满意度、环境合规审计结果)挂钩的部分占比超过20%。

3.企业在遭遇利润与责任的冲突时,有公开记录显示选择了责任优先(例如,在成本压力下未降低劳工标准;在市场竞争中未压榨供应商)。

4.企业的ESG评级分数与基于独立调研的“信任穿透力”得分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即评级不是“虚假”的)。

“评级驱动”型企业的操作化定义(满足至少2项):

1.企业ESG评级分数较高(如MSCI评级在A以上),但在供应链末端工人匿名调研中,劳工权益满意度显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2.企业ESG报告篇幅长、数据丰富,但在独立第三方突击审计中发现重大不符(如报告的碳排放数据与实际能耗不符)。

3.企业高管薪酬中与ESG评级分数挂钩的比例较高,但与实质性责任指标挂钩的比例较低。

4.企业在面对突发事件(如裁员、供应链转移)时,处理方式明显违背其ESG报告中的承诺。

数据来源:企业公开披露、ESG评级数据库、劳动者匿名调研(可委托专业第三方执行)、媒体报道与争议事件记录、监管部门检查记录。

3.3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选取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企业及同等规模的非上市国有企业,覆盖制造业、采矿业、电力、建筑、交通运输等行业,样本量约300‑400家。

(二)数据收集:

企业类型划分:通过文本分析(ESG报告、董事会决议公告、高管演讲)与专家评分结合,将企业分为“价值自觉型”“评级驱动型”及“混合型”。

劳工条件指标:从企业年报、ESG报告中提取人均工资、社保覆盖率;通过劳动者匿名调研获取加班时长、工伤率、申诉渠道有效性等(样本量每家企业不少于100名一线工人)。

生态绩效指标:从企业ESG报告、环保部门公开数据中获取碳排放强度(单位产值CO₂排放)、污染物排放达标率、环境处罚次数与金额。

控制变量:企业规模(总资产)、资产负债率、资产收益率、行业、地区。

(三)分析方法:

1.独立样本t检验/Mann‑WhitneyU检验:比较“价值自觉型”与“评级驱动型”在劳工条件与生态绩效指标上的均值差异。

2.多元线性回归:以各实质绩效指标为因变量,以企业类型(价值自觉型=1,评级驱动型=0)为核心自变量,控制企业特征后进行回归。

3.交互效应模型:引入所有制虚拟变量(国有=1,民营=0)及其与企业类型的交互项,检验所有制的调节效应。

4.倾向得分匹配:为解决“价值自觉”型与“评级驱动”型企业在规模、行业等方面可能存在的系统性差异,采用PSM方法构造匹配样本后比较。

3.4预期发现与理论意义

预期发现包括:

“价值自觉”型企业在所有实质绩效指标上均优于“评级驱动”型,且差异在统计上显著。

国有企业中“价值自觉”型比例更高,且国有产权能够增强“价值自觉”对实质绩效的正向效应(即国企中“价值自觉”的转化效率更高)。

民营企业中“评级驱动”型更为普遍,且ESG评级分数与实质绩效之间的脱节程度更大。

若上述假设得到验证,将具有重要政策含义:社会主义公有制在抑制资本逻辑外部化冲动方面具有制度优势。这一发现将为中国道路提供经验证据,也为全球可持续发展治理提供“中国方案”的实证支撑。同时,也提示政策制定者:应加强对民营企业“价值自觉”能力的培育,通过供应链链主带动、行业协会引导、绿色金融激励等政策工具,推动更多企业从“评级驱动”转向“价值自觉”。

四、方向三:“信任穿透力”与“企业异化指数”——负相关假设的实证检验

4.1理论背景与研究假设

“信任穿透力”是本文提出的核心构念,指企业责任承诺在利益相关者(尤其是供应链末端最弱势群体)中被感知、信任与兑现的程度。“企业异化指数”则借鉴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操作化为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被剥夺感、无力感、疏离感与自我否定感。王连升思想隐含的假设是:信任穿透力越高的企业,劳动者的异化程度越低(负相关)。本方向旨在实证检验这一假设。

核心假设:在控制行业、企业规模、所有制等因素后,企业信任穿透力得分与劳动者异化指数得分之间存在显著负相关(r<-0.4,p<0.01)。

4.2测量工具开发

(一)信任穿透力得分(TrustPenetrationScore,TPS)

基于论文第八章提出的三维度模型,开发量表:

深度穿透(维度),“您是否知道本公司制定了供应商行为准则?这家准则在您的工作中是否真的有影响?”(测项示例),5点Likert,从“完全不知道/完全没有”到“非常清楚/影响很大”

幅度穿透(维度),“如果您遇到不公平待遇,您认为以下哪个渠道最可能帮到您?(可多选:工厂管理层/品牌方热线/工会/政府/无)”(测项示例),有效性指数=实际有效渠道数/应有渠道数(评分方式)。

时间穿透(维度),“过去一年中,您公司的工作条件和待遇相比前一年是:变好了/没变化/变差了?”(测项示例),5点Likert,从“显著变差”到“显著变好”(评分方式)。

TPS总分=(深度穿透得分×0.4)+(幅度穿透得分×0.3)+(时间穿透得分×0.3),标准化至0‑100分。

数据收集方法:对每家样本企业,抽取不少于100名供应链末端一线工人进行面对面匿名问卷调查(需工会或NGO陪同,确保工人无顾虑)。同时,对中层管理者、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访谈以交叉验证。

(二)企业异化指数(EnterpriseAlienationIndex,EAI)

基于马克思异化劳动四重规定,设计劳动者自评量表:

与劳动产品的异化(异化维度),“我觉得我生产的成果与我没有什么关系,公司拿走了一切。”(测项示例),《1844年手稿》第一规定(理论来源)。

与劳动活动的异化(异化维度),“工作时我感觉自己像一个机器,不需要思考,只需要服从。”(测项示例),第二规定(理论来源)。

与类本质的异化(异化维度),“工作仅仅是为了赚钱,我的兴趣、创造力在工作中没有意义。”(测项示例),第三规定(理论来源)。

人与人的异化“在这里,劳动者和管理者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们不把我们当人看。”(测项示例),第四规定(理论来源)。

每维度3‑5个测项,5点Likert量表(1=完全不同意,5=完全同意)。EAI总分=四维度均值的加权平均(等权重),标准化至0‑100分,分数越高表示异化程度越严重。

数据收集:与TPS调查同步进行(同一批工人,问卷可分两部分或整合设计)。

4.3研究设计与分析方法

(一)样本选择:选取制造业、采矿业、物流业等异化现象较为突出的行业,涵盖国有、民营、外资企业各约50家(总样本150‑200家)。每家企业的工人样本量不少于100人,总有效问卷不少于15,000份。

(二)数据收集步骤:

1.联系行业工会或第三方研究机构,获得企业准入与工人接触许可。

2.培训调研员(需具备跨文化沟通能力与伦理敏感性)。

3.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进行匿名问卷调查,承诺严格保密与不追踪。

4.同步收集企业公开数据(财务报告、ESG报告、评级结果)作为验证变量。

(三)分析方法:

1.信效度检验:对TPS与EAI量表进行Cronbach‘sα(应>0.8)、验证性因子分析(CFI>0.9,RMSEA<0.08)。

2.相关分析:计算企业层面TPS与EAI的皮尔逊相关系数。

3.回归分析:以EAI为因变量,TPS为核心自变量,控制企业规模、所有制、行业、地区后进行OLS回归。同时加入TPS平方项检验非线性关系(预期为线性负相关)。

4.分组分析:按所有制(国企/民企/外企)、行业(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地区(东部/中西部)分组,检验负相关关系的稳健性与异质性。

5.工具变量法:为处理可能的反向因果(异化程度低的企业可能更容易建立信任穿透力),寻找工具变量(如:企业在供应链中的位置——越靠近终端消费者,可能有更强的动机提升信任穿透力,但与工人异化程度无直接关系)。

4.4预期贡献

若负相关假设得到验证,将产生以下重要贡献:

首次从经验层面证明了“信任穿透力”作为责任评价指标的有效性——它确实与劳动者实际感受(异化程度)显著相关,而ESG评级与异化程度的相关性预计较弱或不存在(需同时收集ESG评级数据进行对比检验)。

为“价值自觉”范式提供实证支持:信任穿透力不仅是理论构念,更能够预测劳动者的真实福祉。

为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提供超越ESG评级的新工具:信托穿透力得分应作为企业责任评估的补充指标,尤其适用于劳动密集型行业。

五、三个方向的整合与协同

上述三个实证研究方向并非孤立的,而是相互支撑、层层递进的:

方向一揭示了“外部化”是资本逻辑的普遍机制,为社会成本核算提供了量化工具。

方向二检验了制度环境(尤其是所有制)能否以及如何抑制外部化冲动,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越性提供经验证据。

方向三从劳动者主观体验(异化)的视角,验证了“信任穿透力”作为责任治理新范式的有效性。

三个方向共同回答王连升思想体系的核心关切:企业能否通过“价值自觉”超越资本逻辑的外部化冲动?如果可以,在什么制度条件下可以实现?我们如何衡量和验证这种超越?这一实证研究路线图将为中国乃至全球的企业社会责任治理提供坚实的经验基础,推动该领域从“指标游戏”走向“责任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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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连升,研究员,提出"责任闭环"哲学本体论、"价值沉默"战略方法论、"CSR为魂,ESG为体"价值论。同时,基于中国企业实践和全球商业环境变迁的优先级,提出的“三层利益相关方”理论,重构了企业利益相关方。现任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社会责任工作委员会战略合作部部长、研究员。《中国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建设与可持续发展报告》2020、2021、2022、2023、2024、2025编委会委员兼总编辑。《中国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建设年度工作报告》2021、2022、2023、2024、2025编委会委员兼总编辑。《中国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要点》2021、2022、2023、2024、2025、2026编委会委员兼总编辑。同时,兼任中国绿色供应链联盟绿色金融专委会创始委员,广东省企业可持续发展研究会企业社会责任专委会副会长,山东省人工智能学会青年科学家委员会委员,全球电子协会亚洲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副主席委员。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专家,北京市发改委ESG生态研究特邀专家,瑞典国家外交部CSR特邀访问学者,北大创新评论特邀专家,证券日报特约专家,北京ESG研究院顾问,上海市计算机行业协会顾问等。连续20年坚持知识公益,已有超过710万人次享受了知识公益的专业帮扶。发表各种研究论文40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