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鹿青松

6月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记者发布会,省法院刑一庭三级高级法官方琳琳发布了多个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典型案例。其中之一便是李某某遗弃及相关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李某某(男)与孙某(女)相识,二人同居并生育一子李某。后李某某赴外地打工、孙某返回其老家,李某由祖母高某抚养。高某去世后,李某交由李某某抚养。自2020年9月,李某某多次遗弃李某,后携带李某的低保救济金银行卡前往外地打工。2024年10月,李某某因涉嫌犯遗弃罪被提起公诉。

李某某犯遗弃罪一案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发现被害人李某监护权严重缺位,随即向民政部门及当地政府部门了解情况,主动联动监护权撤销特别程序。刑事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所在村的村民委员会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李某某与孙某的监护人资格,并申请指定该村民委员会为李某的监护人。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某对年幼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但长期不予照顾,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判决撤销李某某、孙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该村民委员会为李某的监护人。

人民法院持续与民政部门对接,李某于2025年1月被当地民政局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并被安置到该市儿童福利院生活。李某现在性格活泼开朗、学习有较大进步。

据了解,本案是探索“惩治+保护+修复”全链条综合保护机制的典型案例。本案中,人民法院将司法保护贯穿始终,通过刑事判决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予以惩戒,通过民事程序切断不适格监护关系、为未成年人指定稳定的监护主体,与民政部门联动,解决事实无人监护困境,实现了刑事惩戒、民事监护变更与行政保障的无缝衔接,推动形成司法裁判、基层自治、行政保障、社会救助紧密交织的工作链条,有效修复和改善了未成年被害人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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