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正文

本信息转自:远安县人民政府网

原标题:

致外卖商户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外卖商户

您好!《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帮助您提前做好合规准备,避免不必要的风险,我们温馨提醒以下重点事项,请您对照落实:

一、资质与信息公示

1.必须有实体店: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实际经营地址与许可证一致。

2.实名登记:向平台提交真实、有效的经营资质,不得造假或冒用。

3.信息展示:主页显著位置持续展示许可证、实体门面、实际地址。网店名称须与门面招牌一致。

4.无堂食标识:不提供堂食服务的,主页设置“无堂食”标识。

二、加工制作要求

5.原料管控:进货查验,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料。

6.禁止使用:腐败变质、混有异物等异常食品。

7.禁止委托加工:不得在加工区外制餐,不得将订单转交其他食品经营者制作。

8.风险管控: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重点管控上述事项。

三、包装与配送

9.密封包装: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包装材料,规范使用“食安封签”,确保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

10.配送要求:自配送或委托配送均须对配送人员培训管理,记录保存至少2年。有温控要求的食品须按规定贮存、配送。

四、其他义务

11.配合监管:接受平台实地抽查、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提供必要数据。

12.法律责任:违反上述规定将面临警告、罚款(最高20万元)、吊销许可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任人可被处收入1-10倍罚款。

请您提前学习、及时整改,确保2026年6月1日起合规经营。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排版/审核:远安坤哥

本文完

郑重声明

您好!为了保障本号不因冗余文章遭人恶意利用,我们将定期清除历史发文,如果您担心错过了重要的文章,那请您每天记得打开“临沮论坛”看一遍最新文章,我们全年无休每天都会发文;如果您觉得有的文章很重要,请点击阅读原文进入论坛后收藏原文,以防我们清除历史文章后,找不到内容了。

我们注明为网友发布的曝光内容,都是出自于本论坛官网。都是网友实名认证后自行在官网发表的,我们只协助转发,从不帮人发布曝光内容,也从不转发未认证用户发布的内容。如需发布曝光内容,请自行在赤脚网官网按要求注册账号、完成认证,再自行发表。

注:在赤脚网官网注册、认证、发帖是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的。更多功能点击对话框菜单直接进入。

特别提醒:底端广告由腾讯系统自动投放,与本微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