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申万宏源策略
摘要
2026年3月4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发布《工业加速器法案》(IAA),该法案在功能定位上与美国《通胀削减法案》(IRA)形成对位互补,旨在应对欧盟制造业占比持续下滑与对外依赖偏高的双重困境。法案明确提出中期目标:到2035年,将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2024年的14.3%提升至约20%。
IAA的出台源于三大压力叠加:1、制造业空心化趋势延续:欧盟制造业占比已较2000年下降约5个百分点,面临能源价格高企、全球产能过剩、脱碳与新技术应用成本高、投资不足、监管壁垒重重等挑战。2、地缘格局变化影响产业链成本:俄乌冲突、中东局势等地缘冲突推高能源与化工原料价格。欧盟光伏组件九成以上依赖进口,关键矿物对单一来源集中度过高,脱碳与战略自主诉求倒逼产业链韧性建设。3、美国政策追赶压力:美国IRA通过生产端补贴与本土含量门槛吸引清洁技术资本回流,IRA通过税收减免和补贴,确实为美国的清洁能源制造业注入了一针强心剂。从厂房建设、投资规模等硬件指标来看,法案推动了显著的制造业回流热潮。欧盟需要在《净零工业法案》与《关键原材料法案》基础上,推出更具操作性的市场准入工具,IAA将《清洁工业协议》的政策框架转化为可执行的法律。
nIAA是本届欧委会产业政策演进的集大成成果,由时任欧委会主席冯德莱恩主导推动,成为冯德莱恩主政欧盟最大的政治遗产。2025年2月,《清洁工业协议》确立“去风险、再工业化、战略自主”基调,IAA为其核心立法工具。2025年9月,冯德莱恩在欧盟国情咨文中正式将法案命名为“工业加速器法”,去除脱碳表述,转向强调产业竞争力与供应链自主。2026年3月4日,法案文本正式通过并提交审议,计划2027年内完成立法并实施,公共采购硬约束条款自2029年1月1日起强制适用。法案将外资审查、产业加速区设立及电子化审批等权限由成员国部分上收至欧盟层级,是自《单一市场法案》以来欧盟产业政策权力最实质性的一次扩张。
IAA锁定四大战略板块,构建欧盟版“Buy European”规则:1、高耗能基础材料:涵盖钢铁、水泥、铝、化工等。自2029年起,进入欧盟公共采购的能源密集型产品须满足最低本地化比例,如钢材25%为低碳钢材、混凝土及砂浆5%为低碳且源自欧盟、铝25%为低碳且源自欧盟。2、汽车及零部件:重点覆盖电动整车、动力电池、电驱动系统。获得公共财政支持或纳入企业车队减排核算的电动车型需满足六项本地化门槛,包括欧盟境内组装、零部件欧盟来源占比不低于70%、牵引电池主要组件源自欧盟等。3、净零科技:覆盖光伏、风电、电池、氢能、热泵、碳捕集与封存等十余类技术,与NZIA法定清单对接。部分技术须在法案生效一年或三年后配备源自欧盟的零部件或产品。4、关键原材料:涵盖锂、镍、稀土、铜、镓、锗等的开采、加工与回收。战略重要性依据原材料所支撑的战略技术数量、制造所需数量、全球预期需求及对绿色、数字化转型、国防航天应用的相关性确定。
IAA本次构建三大核心机制相互协作助推制造业回流欧盟。1、工业制造加速区与一站式审批提速。成员国须在法案生效后12个月内至少划定一处工业制造加速区,优先布局成熟工业集聚区或工业棕地,规避生态敏感区。区内战略产业项目审批时限最长不超过18个月,推行数字化一站式审批与逾期自动默示批准机制,享受电网、能源管网优先接入权及优先融资支持。加速区内可再生能源补贴及产业补贴拍卖仅对欧盟及FTA关税同盟伙伴国开放,GPA成员不得参与;1亿欧元以上战略产业投资须履行专项审查。2、公共采购部分欧盟原产优先规则。欧盟公共采购规模占GDP的15%。IAA明确,只有与欧盟签署FTA的国家或WTO-GPA正式成员方可参与相关领域公共采购;未签署FTA且非GPA成员国家的企业将被直接排除在IAA覆盖的采购程序之外。3、外资审查:“六选四”门槛。法案首次在欧盟层面建立面向战略新兴部门的统一FDI审查机制,触发条件为:单笔投资高于1亿欧元,且投资方来自该新兴部门全球产能占比超过40%的第三国。对触发审查的项目,欧委会及成员国可在六项条件中至少要求落实四项,包括外资持股不超49%、强制性技术转让或许可、本地用工不低于50%、本地采购不低于30%、对欧研发投入承诺、不享受母国歧视性补贴。
风险提示:欧盟政策落实不及预期,地缘冲突变化,全球产业链布局变化
1.出台背景:去工业化压力叠加战略自主诉求
2026年3月4日,欧委会正式发布《工业加速器法案》(IAA)文本。该立法在功能定位上与美国《通胀削减法案》(IRA)形成对位互补,旨在缓解欧盟制造业占GDP比重持续滑落与对外依赖偏高的双重困境。法案明确提出中期目标:将制造业份额由2024年的14.3%回升至2035年的20%左右。推动IAA落地的核心动因来自三股压力的叠加:
制造业空心化趋势延续:根据2024年数据,欧盟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已回落至14.3%,较2000年累计下行约5个百分点,同时面临能源价格高企、全球产能过剩、脱碳与新技术应用的高成本、投资低于其他地区、监管壁垒重重等多重挑战。
地缘格局变化影响产业链成本:俄乌冲突、中东局势等地缘冲突持续推升欧盟能源与化工原料价格中枢。根据法案数据,欧盟光伏组件九成以上依赖海外进口;关键矿物对单一来源的集中度居高不下。脱碳与战略自主诉求迫使欧盟正视产业链脆弱性。
来自美国的政策追赶压力:美国IRA《通胀削减法案》通过生产端补贴及本土含量门槛吸引清洁技术资本回流后,欧盟在《净零工业法案》与《关键原材料法案》基础上,需要更具操作性的市场准入工具予以回应。IRA通过税收减免和补贴,确实为美国的清洁能源制造业注入了一针强心剂。从厂房建设、投资规模等硬件指标来看,法案推动了显著的制造业回流热潮。欧盟也在迫切通过IAA将《清洁工业协议》的政策框架转化为可执行的法律。
三重压力交织下,IAA的立法进程获得了强有力的政治推动,而这一推动的核心主导者正是时任欧委会主席冯德莱恩。
2.政治遗产:冯德莱恩主导的政策演进
IAA并非孤立立法,而是本届欧委会产业政策演进的集大成成果。2025年2月,冯德莱恩推出《清洁工业协议》,定下“去风险、再工业化、战略自主”基调,IAA为其核心立法工具。2025年9月,冯德莱恩在欧盟国情咨文中将法案名称确认为“工业加速器法”(IAA),强调产业竞争力与供应链自主,政策重心由环境议题向产业安全议题显著前移。2026年3月4日,冯德莱恩领导的欧委会正式通过并提交法案文本,同步公开Q&A说明及影响评估,法案进入欧洲议会及理事会常规审议程序。
欧委会目标在2027年内完成最终通过并启动实施,公共采购硬约束条款自2029年1月1日起强制适用。从权限维度看,法案将外资审查、产业加速区设立及电子化许可审批等议题由成员国层级部分上收至欧盟层级,由欧委会直接介入对战略性新兴部门外资交易的实质性审查,是自《单一市场法案》以来欧盟产业政策权力最具实质性的一次扩张。
3.行业覆盖:四大战略主线全覆盖
IAA明确锁定四大战略板块,囊括欧盟脱碳与工业升级所需全部关键链条,并将欧盟制造要求嵌入公共采购及公共支持机制,构建起欧盟版“Buy European”规则。
高耗能基础材料:聚焦钢铁、水泥、铝、化工等碳排放强度高、下游不可替代性强的基础工业领域;
汽车及零部件:以电动整车、动力电池、电驱动系统等核心部件为重点;
净零科技:覆盖光伏、风电、电池、氢能、热泵、碳捕集与封存等十余类技术,与 NZIA 法定清单完全对接;
关键原材料:涵盖锂、镍、稀土、铜、镓、锗等战略矿产的开采、加工与回收全环节。
主线一:高耗能基础材料,主要面向钢铁、水泥、铝及化工等碳排放强度高、对下游不可替代性强的行业。自2029年1月1日起,进入欧盟公共采购范围的能源密集型产品须满足最低本地化比例:①钢材:至少25%应为低碳钢材;②混凝土及砂浆:至少5%应为低碳且源自欧盟的产品;③铝:至少25%须为低碳铝且源自欧盟。
主线二:汽车与零部件,重点涵盖电动整车、动力电池及电驱动系统。针对获得公共财政支持或纳入企业车队减排核算的电动车型,提案设置六项本地化门槛:①欧盟境内组装;②零部件(不含电池)欧盟来源总出厂价占比不低于70%;③牵引电池至少包含三个主要电池组件且电池单元源自欧盟;④牵引电池至少包含五种主要电池组件,含电池单元、正极活性材料及电池管理系统;⑤电动动力总成欧盟来源占比不低于50%;⑥主要电子系统欧盟来源占比不低于50%。
主线三:净零科技,覆盖光伏、风电、电池、氢能、热泵及碳捕集与封存(CCS)等十余类技术,与NZIA法定清单实现条文对接。其中电池储能系统、太阳能光伏、水力热泵、陆上和海上风电、核裂变技术等,明确要求在法案生效一年或三年后须配备源自欧盟的零部件或产品。
主线四:关键原材料,覆盖锂、镍、稀土、铜、镓、锗等的开采、加工与回收环节。战略重要性根据1、以原材料为输入的战略技术数量;2、制造相关战略技术所需的原材料数量;3、全球对相关战略技术的预期需求所制定,并且主要考虑对绿色和数字化转型以及国防和航空航天应用的相关性。
4.三大核心机制
4.1 本土激励:工业制造加速区与一站式审批提速
法案要求各成员国在 IAA 生效后 12 个月内,在本国境内至少划定一处工业制造加速区,优先布局成熟工业集聚区,优先利用工业棕地,规避生态敏感区域。准入产业严格对应法案附件一清单,涵盖能源密集型产业、汽车全产业链及净零战略技术产业三大领域。
加速区核心优势在于审批提速与政策集成:区内战略产业项目审批时限最长不超过 18 个月,推行数字化一站式审批,并实行逾期自动默示批准机制;项目可享受电网、能源管网优先接入权,优先获得欧盟及成员国各类补贴与低息融资支持。外资规则方面,加速区承接 IAA 差异化准入机制:区内企业参与公共采购可享受 FTA 伙伴、GPA成员等同便利;但可再生能源补贴及产业补贴拍卖仅对欧盟及 FTA 关税同盟伙伴国开放,GPA 成员不得参与;1 亿欧元以上战略产业投资须履行专项审查。
4.2 公共采购:欧盟原产优先规则
《工业加速器法》重构了欧盟战略产业公共采购规则,当前欧盟公共采购规模已占 GDP 的 15%。IAA 将其纳入统一监管框架,彻底改变以往成员国分散采购、标准不一的格局,通过统一的市场准入门槛与低碳本地化标准,倒逼战略产业产能、技术、配套环节向欧盟集聚。本次公共采购约束覆盖行业与工业加速区准入行业完全匹配,全面涵盖钢铁、水泥、铝、化工等能源密集型基础材料,新能源汽车及全产业链零部件,光伏、风电、储能、氢能等净零技术,以及锂、镍、稀土等关键原材料下游制品.
在准入资质上,法案明确仅两类市场主体可参与相关公共采购招投标,分别是欧盟本土企业、与欧盟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或关税同盟的伙伴国企业,以及 WTO《政府采购协定》(GPA)正式成员企业,非 FTA、非 GPA 第三国企业被系统性排除在全部战略领域公共采购流程之外。
4.3外资审查:“六选四”门槛
法案首次在欧盟层面建立面向战略新兴部门的统一FDI审查机制,触发条件为:①单笔投资额度高于1亿欧元;②投资方来自该新兴部门全球产能占比超过40%的第三国。对触发审查的项目,欧委会及成员国可在以下六项条件中至少要求落实四项:外资持股比例不超49%、强制性技术转让或许可、本地用工比例不低于50%、本地采购比例不低于30%、对欧研发投入承诺、不享受母国歧视性补贴。
5.附图
风险提示:欧盟政策落实不及预期,地缘冲突变化,全球产业链布局变化.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