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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人名、公司名皆为化名

案情回顾

在工地干活,最怕的就是受了伤却找不到人负责。

2023年3月5日晚,在成都二环路外的一个工地上,小美在干活时不慎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右足第1趾末端挤压离断伤、动脉断裂、甲床碎裂、远节趾骨粉碎性骨折。

对于打工人来说,大多情况下,受工伤后最关键的一步就是确认劳动关系。但小美面临的局面非常棘手,她手里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工资流水,甚至连到底是谁招自己进来的都说不清楚。

眼看维权陷入僵局,走投无路的小美找到了霖澳律师事务所,张学军律师接手了这个案子。

律师介入

面对一团乱麻的案情,张律师明白,当务之急是揪出真正的责任主体。他通过12345热线层层摸排,查清了案涉项目的分包脉络:A集团将项目发包给了B公司。

张律师随即协助小美对B公司提起仲裁。B公司收到通知后很快回应,表示工程已经分包给了C公司。

于是,张律师转头仲裁C公司。可C公司却当场甩锅,坚称自己把项目分包给了张三,公司既没招过小美也没发过工资,双方根本不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按照常规的谁招用谁负责去死磕,小美很可能因为无法证明与C公司的直接关系而败诉。

关键时刻,张律师没有钻进死胡同,而是直击要害,当即提出:C公司将工程违法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自然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C公司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仲裁委最终采纳了张律师的意见,裁定由C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这意味着,哪怕小美是被包工头招进去的,法律上C公司也必须为这起工伤买单。

再现波折

虽然责任主体定了,但维权之路远未结束。

张律师协助小美完成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然而,C公司不认可,当即申请重新鉴定。

经过漫长的等待,重新鉴定的结果依然是十级伤残。事实面前,C公司不得不低头。

依据伤残等级,张律师代理小美提起了工伤赔偿仲裁。在仲裁委的组织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C公司一次性支付9万元赔偿款,并由仲裁委出具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

案件结果

本以为故事可以画上句号,但C公司却玩起了“拖延战术”——调解书生效后,他们并未按时履行付款义务。

面对C公司的“老赖”行为,张学军律师再次行动,立即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法院介入后,迅速冻结了C公司的相应款项。最后,小美终于拿到了这笔来之不易的9万元赔偿款。

办案心得

#张学军律师:这起案件虽然赔偿金额不算天价,但过程之曲折,在工伤案件中极具代表性。在此也提醒大家,在建筑工地或类似存在层层转包的行业中受伤,千万不要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就放弃维权。根据法律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即使将工程违法分包给包工头,也要对包工头招用的劳动者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案件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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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军
霖澳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工伤部主办律师

擅长领域:工伤人损、交通事故

所获荣誉:2024年度交通事故品类十佳案例、2025年度工伤人损品类十佳案例

同行评价:张律师从执业以来一直从事交通、工伤案件,有较为丰富的工伤、交通案件解决经验,办案认真,不急不躁,理性地为当事人给出合理建议,从当事人角度出发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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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雪

审核:张学军

声明:

本文归霖澳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任何个人和单位不经同意不得引用或转载。本文最终解释权归霖澳律师事务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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