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等文件,案件为欧阳宣申请撤销深圳国际仲裁院(2018)深仲裁字第2269号裁决书。根据该裁决书,欧阳宣、西藏新天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连带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律师费、保全费等合计30275390元,公司应向欧阳宣支付律师费150000元。目前案件尚未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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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