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这段时间里,有很多生活在农村的人们都非常惊喜地察觉到,那些已经闲置了很长时间的空宅基地,如今就算没有提前建造房屋,也是可以去办理确权登记手续的。

政策能够落地实施的三个核心方面的原因

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为保障权益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过去,农村宅基地的审批工作和建房管理相对来说是比较宽松的,有很多农户因为需要到外面去打工、自己手中的资金不够或者是提前分户需要预留等原因,在获得批准得到宅基地之后,很长时间都没有动工修建房屋,这类宅基地在权属方面是合法的,不过因为缺少产权证书,所以处于一种“身份不明确”的状态,这样一来,很容易引发邻里之间关于边界的纠纷,而且还存在着被违规侵占、没有理由就被收回的风险,农民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正因为如此,相关的部门发布了通知,针对“一户多宅”、没有经过批准就先进行建造等历史遗留问题,制定了分类进行处理的方案,为解决宅基地权属方面的问题提供了途径。

让闲置的土地资源重新发挥作用,帮助乡村实现全面振兴

目前在全国的农村地区,存在着大量闲置的空宅基地,这些土地资源长时间处于荒废的状态,造成了严重的浪费,当完成确权登记之后,宅基地的权属就变得清晰了,农户可以依照法律在本村的范围内对其进行流转或者出租,在部分进行试点的地区,还探索了抵押的模式,这一举措不仅能够拓宽农民增加收入的渠道,而且还能吸引社会上的资本来到农村,让农村的土地资源活跃起来,为乡村产业的发展和人居环境的改善增添动力。

减轻农户在建造房屋方面的压力,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

以往在部分地区,“先建造房屋、之后再进行确权”的规则,让低收入家庭和老年群体陷入了困境之中,他们没有能力承担建造房屋的成本,合法的宅基地无法进行确权,土地权益也就得不到保障,现在政策进行了调整,确权工作会优先把核心信息调查清楚,不需要先建成房屋就可以提前完成土地权属的确认,这样一来,就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土地权益。

空宅基地确权必须满足的五个硬性条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个都不行)

身份要符合规定,严格遵守“一户一宅”的原则

申请的人必须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户口要登记在本村,依法享有村民的权利,并且要遵守“一户一宅”的规则,各个地方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在80至150平方米之间,像合法继承等特殊情况形成的多处宅基地,如果符合规定的话,可以合并起来按照一宅进行确权;符合分户条件的成年已婚村民,可以单独分户进行确权,不过城镇居民非法购买的农村宅基地是不会给予确权的。

来源要合法,权属要清晰没有争议

需要确权的空宅基地必须通过正规的渠道取得,严格禁止违规占用土地的行为,农户需要提供权属方面的材料,如果原始的凭证缺失了,可以由村集体或者村委会出具证明,并且进行15个工作日的公告,之后再经过乡镇政府的审核和审批,同时,宅基地四周的边界一定要明确,不能存在权属方面的纠纷。

要符合规划要求,不能触碰生态和耕地的红线

空宅基地必须被纳入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中,严格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也不能处于拆迁、征收的规划范围之内,对于年代比较久远的老宅基地,如果没有占用红线的话,可以按照历史现状进行确权。

闲置的时间不能超过规定期限,没有被村集体依法收回

宅基地是允许进行短期闲置的,但是如果空闲、房屋坍塌或者被拆除超过2年还没有恢复使用的,就不会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权的村集体可以将其收回,各个地方对于“闲置两年”的认定存在差异,实际情况要以当地的政策为准。

不能存在违规处置的行为,权属状态要干净

需要确权的空宅基地不能存在抵押、私下转让给外村人员等行为,也不能有违规建房、违法占地等不良记录,除了合法继承形成的“一户多宅”之外,违规形成的多余宅基地是不符合确权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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