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联系琪琪反映

南通城山家园小区未提前发布任何通知的情况下

安排绿化人员喷洒除草剂

因进行消杀作业时

紧贴地面停车场停放车辆施药

导致网友两辆私家车被药剂沾染

车内异味刺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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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服务包含园区绿化管护

消杀、施药等高危作业提前公示提醒

是保障业主财产、人身安全的基本准则

正是物业未落实事前告知

导致业主车辆未能及时挪走,无端受损

物业理应承担善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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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业主要求物业报销两辆车的精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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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方表示:承认工作失误

但小区办公经费有限

只能以赠送两个月车位做赔偿(折合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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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对业主随后提出的

“减免两个车位一年的车位费”的补充赔偿表示不认可

直至发稿日双方仍未就赔偿问题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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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来看,车辆被药剂沾染后

业主作为受害方

要求通过专业精洗、更换空调滤芯

以消除异味也属于合理且必要的补救

但全额减免一年车位费

是否与车辆实际受损情况关联性不大

与此同时,对物业来说

经费紧张只是内部管理问题

不能作为推卸责任缩减赔偿的理由

是否可以各退一步

尽量寻求双方都满意的赔偿方案

如果实在无法达成共识

社区等相关部门也应该及时介入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