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联系琪琪反映
南通城山家园小区未提前发布任何通知的情况下
安排绿化人员喷洒除草剂
因进行消杀作业时
紧贴地面停车场停放车辆施药
导致网友两辆私家车被药剂沾染
车内异味刺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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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服务包含园区绿化管护
消杀、施药等高危作业提前公示提醒
是保障业主财产、人身安全的基本准则
正是物业未落实事前告知
导致业主车辆未能及时挪走,无端受损
物业理应承担善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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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业主要求物业报销两辆车的精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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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方表示:承认工作失误
但小区办公经费有限
只能以赠送两个月车位做赔偿(折合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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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对业主随后提出的
“减免两个车位一年的车位费”的补充赔偿表示不认可
直至发稿日双方仍未就赔偿问题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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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来看,车辆被药剂沾染后
业主作为受害方
要求通过专业精洗、更换空调滤芯
以消除异味也属于合理且必要的补救
但全额减免一年车位费
是否与车辆实际受损情况关联性不大
与此同时,对物业来说
经费紧张只是内部管理问题
不能作为推卸责任缩减赔偿的理由
是否可以各退一步
尽量寻求双方都满意的赔偿方案
如果实在无法达成共识
社区等相关部门也应该及时介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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