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恶性暴力案件引发社会广泛热议,不少人曾误以为年龄小就是触犯法律的“免罪金牌”。最高检通过发布办案数据、典型案例与司法白皮书,持续明确释放低龄不是免罪金牌的法治信号,细化低龄涉罪惩戒边界,重塑未成年人犯罪治理的司法导向。

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以极端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经最高检核准追诉,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2025年最高检全年依法核准追诉该年龄段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4起,此前一年核准追诉34人,邯郸初中生遇害埋尸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均通过该程序依法追责,用司法实践打破了低龄可肆意妄为的错误认知 。

此次信号并非简单从严打击,而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分层治理。对于初犯、偶犯、情节轻微、主动悔过的未成年嫌疑人,检察机关依旧落实教育挽救方针,2025年对未成年嫌疑人不批捕2.82万人、不起诉3.81万人,依托观护基地开展帮教矫治,最大限度给失足少年改过自新的机会 。而主观恶性大、手段残暴、后果严重的低龄重罪,绝不纵容姑息,既守护受害者权益,也树立法律敬畏。

政策的深层意义在于倒逼家庭、学校、社会补齐监护与教育短板。过去部分家长溺爱纵容、疏于管教,让孩子产生“年纪小犯法不用担责”的错觉。最高检的司法导向,向全社会敲响警钟:年龄不能成为暴力犯罪的护身符,家庭教育要筑牢底线意识,校园要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社会要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专门教育配套机制,从源头减少低龄犯罪滋生土壤 。

法律有温度更有硬度,最高检传递的明确信号,厘清了未成年人保护与司法惩戒的边界。既不片面重罚,也绝不一味纵容,以刚性司法划定红线,以柔性帮教引导向善,全方位织密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的法治防线,推动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