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本院对以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特发布悬赏公告。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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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刘修伟,男,1971年5月15日,汉族

身份证号码:41230119710515****

住 址:商丘市梁园区前进路44号

执行案号:(2026)豫1402执569号

执行金额:3811076.34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1.首个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协助法院当场抓获的,申请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30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联系单位: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13283706494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品德。曝光不是目的,自觉履行义务才是坦途,期待更多的被执行人从失信走向诚信。

来源:梁园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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