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破捷达停在公司楼下,在一排奔驰宝马中间显得格外突兀。

不是我不想换车。是这份工作不值得。

天盛集团的女总裁沈暮云,业界出了名的高冷铁腕,据说开会时一个眼神能让总监当场辞职。我跟她唯一的交集,就是每天下班时,她会准时出现在我的车旁边。

第一次是“顺路”。

第二次是“车送去保养了”。

第三次开始,她连借口都不找了,直接拉开后座门,往那一坐,闭目养神,活像个等着司机开车的老板。

我忍了。谁让人家真是我老板呢。

但今天不一样。

今天台风过境,暴雨如注,我加班到晚上九点,浑身湿透地钻进车里,还没来得及擦脸上的雨水,后座门又被拉开了。沈暮云拎着那双估计比我车还贵的高跟鞋,光脚踩在我三天没洗的脚垫上,浑身滴水地坐了上来。

“开车。”她声音一如既往的清冷。

我透过后视镜看着她。雨水顺着她的发梢往下淌,那张精致到近乎寡淡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好像坐在一辆破捷达里淋成落汤鸡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沈总,”我终于开口了,声音平静得连自己都觉得陌生,“您有司机,有专车,有私人电梯,有单独的办公楼层。您告诉我,您为什么要天天蹭我这辆破捷达?”

她没说话,只是拿过后座那包我用来擦手的纸巾,开始擦头发。

“第五十七次。”我说。

她的手顿了一下。

“从今年三月十二号开始,到今天,一共五十七次。”我一字一顿地说,“除开周末和您出差的十三天,您一天都没落下。沈总,我不是傻子,您到底想干什么?”

车厢里安静了足足五秒。

雨刷在挡风玻璃上疯狂摆动,发出单调的摩擦声。

“开车。”她又说了一遍,语气没有任何变化。

我深吸一口气,憋了快三个月的那句话终于脱口而出:“我又不是你老公!你天天蹭我车算怎么回事?你自己没车吗?你那个私人车库比我整套房子都大!你到底——唔!”

后脑勺被什么东西砸了一下。

一本厚重的硬皮书从后座飞过来,正中我的脑袋。我下意识接住,低头一看——深蓝色封皮,烫金大字:《沈氏族谱》。

“翻到第二页。”后座传来她的声音,依然清冷,但尾音似乎有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我莫名其妙地翻开。

第一页,密密麻麻的家族树,什么曾祖高祖,我一个都不认识。

第二页,左边是某位先祖的画像,右边是一段手写的家族训诫。我顺着文字往下看,目光落在最底部的一行小字上——

然后我的瞳孔猛地放大了。

那些字像是被人用烙铁一个一个刻上去的,墨迹有些年头了,但依然清晰得刺眼:

“公元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九日,沈氏第十九代孙暮云,于沥城高速救下一车祸男子,该男子心搏骤停,暮云施以心肺复苏,救其性命。依族规,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男子姓名——

沈暮云的另一重身份是:曾用名林晚棠,林家村被领养的女儿,族谱上她是嫁出去的沈家女,需要丈夫名字。”

然后是一行空格,空格的末端,写着三个字:

我的名字。

“你……”我的声音卡在嗓子里,像被人掐住了脖子。

“你当时在高速上被两辆大货车夹在中间,车子全毁,你自己爬出驾驶室后心脏骤停。”她的声音从后座传来,语调平平的,像在读一份事故报告,“我给你做了四分钟心肺复苏,压断你两根肋骨,把你从鬼门关拽了回来。”

“后来我调查过你的情况,未婚,无女友,父母双亡,社会关系简单,符合族规要求。”她顿了一下,“所以我调到了你所在的分公司,以总裁的身份空降过来,创造和你偶遇的机会。”

车厢里再次陷入死寂。

暴雨如注,车窗外的世界一片模糊。我握着方向盘的手在微微发抖,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一个荒唐到极点的念头正在我脑子里成形——

“你蹭我车五十七天,”我艰难地开口,“就是为了……报恩?”

“以身相许。”她纠正道,语气依然没有起伏,但耳尖在昏暗的光线下泛着可疑的红,“这是沈家族规,第十八条,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当以身相许,世代不违。”

“这都什么年代了——”

“沈家从明朝就开始做生意,几百年没倒,靠的就是言出必行。”她打断我,“我太爷爷娶了我太奶奶,就是因为太爷爷救过她一命。我爷爷救了我奶奶,我爸爸救了我妈妈。这是家规,不能在我这里断了。”

“……”我突然觉得自己的三观正在被一辆重型卡车反复碾压。

“当然,”她的声音低了几分,“你要是不愿意,我也不能绑着你去民政局。但我查过了,你银行卡里只有三万二千块钱,名下没有任何房产,每个月工资扣除房租和生活费后所剩无几。你这份工作是我特批的,工资比市场价高了百分之四十。你的房租是我让人降的,从三千八降到了一千五。你常去吃的那家早餐店,老板也是我安排的人,每天你的豆浆里都会多加一个鸡蛋。”

我缓缓转过头,瞪大眼睛看着后座的她。

她已经擦干了头发,正以一种无比坦然的姿态端坐在我脏兮兮的后座上,像一只落水的猫终于把自己舔干净了,又恢复了高贵的姿态。

“什么意思?”我的声音有些发干,“你威胁我?”

“我告诉你一个事实。”她微微抬起下巴,“你的人生,从那天我救你开始,就和我绑在一起了。你跑不掉的。”

雨刷还在不知疲倦地摆动。

我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愤怒?好像不太对。感动?也怪怪的。唯一确定的是,我那张只有三万二千块钱的银行卡,此刻正在我的口袋里发烫。

“所以,”我慢慢开口,“你让我翻族谱,就是想告诉我,按你们家规矩,你该嫁给我了?”

“对。”

“那我要是拒绝呢?”

“那你先把多出来的百分之四十工资退回来,再把房租补上,还有那五十七天蹭车的油费,我会按顺风车的标准跟你结清。”她面无表情地说,“哦对了,你胸口那两根断掉的肋骨,手术费加住院费一共六万八,当时是我垫付的,你一直以为是保险报销了。”

“当然,”她忽然微微侧过头,目光落在车窗外模糊的雨幕上,声音轻得像一阵抓不住的风,“你要是同意,今晚就可以搬到我那里去住。我的房子很大,够两个人住。而且我有厨师,有保洁,有司机——当然,司机开的是我那辆迈巴赫,不是你这辆捷达。”

后视镜里,我看见她的耳根红得几乎要滴血,但那张脸上依然没有任何表情。

暴雨还在下,我的捷达像一个破旧的铁皮盒子,被雨水冲刷得叮当作响。

我放下族谱,深吸一口气,发动了车子。

“安全带系好。”我说。

后座传来一声轻微的“咔嗒”。

车子驶入雨幕,车灯切开两道昏黄的光柱。我没有问她要去哪里,她也没有说。

但在经过第一个路口的时候,我伸手打开了收音机。广播里放着一首老歌,声音沙哑的女声唱着“这就是爱,说也说不清楚”。

后视镜里,我看见沈暮云微微弯了一下嘴角。

那是五十七天以来,她第一次露出笑容。

捷达在暴雨中慢慢开着,像一个不起眼的句号,正在为某个漫长的故事画上结尾。

又或者,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头。

谁知道呢。

但有一件事我是确定的——从明天开始,该轮到我开她那辆迈巴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