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在“人民法院公告网”公示了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与被告司马南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
其中称:“司马南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发布的天丝公司所生产、销售之产品没有添加咖啡因具有事实依据……足以引起他人误解,构成名誉权侵权……”。
“……司马南称天丝公司在中国生产、销售‘红牛安奈吉饮料’是欺诈、假冒行为,但不能提供相应证据,该行为构成诽谤……构成名誉权侵权……”。
法院因此判决要求:司马南“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00元……”等等。
司马已经“找不到北”有近两载了,但江湖之中仍有哥的传说在继续——只不过,却是以“诽谤、名誉侵权”重回热搜榜,估计这是拥有7000万粉丝的前网红、美国业主的“司马找不到北”万万没想到的吧?
当年,就是因为这种管它三七二十一、什么都敢说的做派,才令“司马找不到北”扬名网络江湖,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这一次,又是折在了他那张不把风的大嘴巴上!
当然,被罚20万元的“区区小钱”,对于“司马找不到北”来说,根本不会算得上什么!
比如,人家早已于十余年前,就能润出25万多美元,成了年年能为美帝光荣缴纳房产税的业主;其此前在中国,还被查出偷税罚了近千万元……
这些都说明,“司马找不到北”嘴上功夫的赢利能力,那真不是盖的!所以,这次又被罚20万,对其而言“毛毛雨了”。
对此,媒体人黄日涵教授评论道:“支持起诉这些人,让他们付出代价;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满嘴瞎喷的都要让他们接受法律审判”。
“那些‘夹粉’蠢而不自知,可悲!还有很多民粹大V抢着吃‘夹粉’,这些人也应该重点关注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
黄教授的评论,可谓是一语中的、直戳心肺:
其一,黄教授此处用了一个新名词:“夹粉”,这会不会也有侵犯名誉权之虞呢?
应该说不太可能也——原来,“司马找不到北”当年“去美是生活”的道路上,有点儿“道阻且长”——竟被美帝的劣质电梯,夹住了聪明绝顶的脑瓜。
于是,网上竟有人不尊重“司马找不到北”先生,给他起了个不雅的“夹头”外号。
不过,我们的“司马找不到北”确实在这方面“宰相肚里能撑船”,他自己后来竟欣然接受之,自己也在文章和视频中以此自谓与自慰了——他自己都公开以此“自称”了,看来黄教授此处以此谓之,亦是很安全了。
其二,黄教授建议拿起法律武器,让满嘴瞎喷的人付出代价,这确实才是真正的“人间正道”——只要行得正,法律面前才能“真金不怕火来炼”!
想想当年,以拥有7000万各平台粉丝而睥睨天下的“司马找不到北”,那时可是“腰里别副牌,谁来跟谁来的主”啊!
特别是这位明显有着“方向盘极致左打”惯性与心性的人,对于中国的民营经济及外资企业,似乎有着莫名的“刻骨仇恨”。
比如,“司马找不到北”竟然对于国务院网站上所称“民营经济五六七八九条重大贡献”,公然提出质疑“不是那么回事”。
因“司马找不到北”当年的所谓重大影响力,此话术对于当年民营经济经营环境的影响,不可能是“毛毛雨”也!
像“司马找不到北”近年来持续不断地炮轰联想集团,但却未能给出确凿证据证明“国有资产流失”,现在,联想反而越做越大,对于国家的税收、就业贡献不断提升。
最近,美国的老特总统访华,联想高层竟然出现在热闹非凡的人民大会堂,成了中美领袖及企业家团聚中的一员……
而此时,“司马”已“找不到北”有些时日矣……虽然此时再度现身热搜榜,却是以更为江湖落魄之状面世,两相对比,不由令人联想翩翩,好不让人唏嘘嗟叹世事两茫茫也!
江湖虽远,但法律之剑却是长悬于顶——在一个法治文明的社会里,想玩穿法律的底线?呵呵,最终只会被法律玩弄于股掌之间。
20万元虽对一些人是小事一桩,但其剥开灵魂画皮之痛之苦,却足够一些人品尝终生!
其三,当然,一个司马找不到北,还会有千万个司马们梦想填补这一空缺——就如黄教授所言“那些‘夹粉’蠢而不自知,可悲!还有很多民粹大V抢着吃‘夹粉’”。
是的,想一想如此一个“流量爱国表演艺术家”,竟然能啸聚到所谓的7000万粉丝,这不是多么壮观的画面,而又是多么无比可悲的场景啊!
一个如此容易被忽悠、被洗脑的民族,其所产生的“乌合之众”式危害,也会是多么的惊心与可怕!
“傻子太多,骗子已不够用”——貌似此言太羞辱于人,可是,看看全世界的传销受害者和电诈受骗者中,竟然有多大的比例在我们这地儿啊!
一个个司马们能前赴后继地填补“面南之位”,将民粹的游戏玩得如此六六大顺,其实难以计数的“夹头粉”们,功劳簿上必有你们浓墨重彩的一笔!
当一个人用泼天的口水,可以在国内挣得盆满钵满,却偷偷跑到美国买上了小洋房;当如此之人竟被其粉丝视为“为民请命的爱国者”时,其却因在中国偷税被罚近千万,因此形象塌房“找不到北”后,还会因污蔑企业被罚20万元——这真是七千万粉丝口中的所谓导师吗?
司马找不到北的人再多,仍不可怕;最可怕的是,竟然会有如此之多的从众者,甚至撞到南墙仍是执迷不悟,还有不少人在为“司马找不到北”而喊冤、鸣不平,这显然就不只是骗子的原因了。
有时候,受难者或受苦者这般“自夹如粉”的认知和思维,很可能正是他们被人玩弄于股掌之间,却一直不自知的真正原因!
受难者若始终“自甘为粉”、执迷不悟,甚至还要为加害者喊冤,那才是真正可悲的“囚徒认知“困境。
当法律已经给出了答案,而历史的审判,其实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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