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时候,山西大学延俊荣教授写了一篇文章,题为《冠山灵气五闪光》,文中提到平定冠庄王氏一族“八世祖王翊珠获‘恩赐寿官’、九世祖王祖安获‘盛世耆英’、十世祖王汝洋获‘议叙军功’,十一世祖王登瀛中举后,不慕高官,做了冠山书院之山长。”
延俊荣教授《冠山灵气五闪光》截图
这一说法,最早出自一位平定老先生之口,他在2009年写了一篇题为《冠庄“永义成”》的文章,发表在《娘子关》杂志上,文章说:“冠庄村东王家是个大家族……八世王翊珠为‘恩赐寿官’,九世王祖安为‘乡饮耆宾’……十一世祖王汝洋继承祖德宗功,旧谱记载他是‘议叙军功’,誉满一方。”
那么,这一系列听起来颇为显赫的头衔,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呢?清代官方志书和朝廷典籍中,对此有没有记载呢?
《娘子关》杂志相关文章截图
今天咱们先来说一说这个“恩赐寿官”,并结合相关制度史料与平定本地州志,对其真伪进行一番考证。
什么是“恩赐寿官”
通俗来讲,“寿官”就是我们今天常说的“老寿星”。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皇帝赐给的荣誉头衔,后者则是民间百姓随口送出的祝福。
据台湾学者邱仲麟之《耆年冠带——关于明代“寿官”的考察》一文论述,“寿官”一职,最先出现于明朝初期,是封建社会国家提倡养老敬老的最高礼仪。
据其考证,自明天顺二年(1458)开始,至万历三十四年(1606),明代朝廷一共下诏遴选寿官十九次。
“恩赐寿官”竖额
最早的时候,这种“寿官”,须由皇帝逢恩颁诏,即每逢皇帝登基、大婚、册立太子等国家大典,朝廷便颁下恩旨,然后由地方官员召集组织乡邻、宗族、绅士共同推举人选,先进材料逐级上报州县、府衙,再送至布政司,最终由皇帝下旨批准授予。
寿官的选拔门槛极高,民间能够获此身份的寥寥无几。因为能同时满足这两个硬性条件的很少:其一品行端正、德望出众,为全乡敬重;其二年龄必须达到朝廷划定标准。
关于年龄,明朝天顺二年第一次恩诏“寿官”确定的标准是一百岁,是为“人瑞”。但百岁真是太高了,又必须是男人,自古以来,男人寿命大多没有女人高,放眼全国也找不出几个来。
“钦旌百岁”竖额
后来,朝廷便逐步下调年龄门槛,先后放宽至九十岁、八十岁,隆庆、万历年间最低放宽至七十岁。即便如此,在古代医疗、饮食条件有限的背景下,“人生七十古来稀”,能活到七十岁的百姓依旧十分罕见。
更关键的是,“寿官”的选拔流程非常严格,必须先由本地公举,再经县、州、府、布政司逐层核验上报,最终等待皇帝恩准,三个程序缺一不可。
且“寿官”选拔年限并不固定,有时间隔十几年,有时间隔几十年,因此,名额非常有限,好多州县甚至几百年连一个寿官都选不出来。
“百岁”横额
寿官虽然是虚职,没有任何实际权利,也不能参与地方政务,但一旦成功获封,朝廷会发放钱粮补贴,赐予配套官式冠带和表彰匾额,使其名义上进入官员序列,这对于平民百姓来讲,是天大的荣耀。
清代山西州县志书中的寿官实例
清沿明制,仍然推行寿官制度,选拔民间“德行着闻,为乡里所敬服者”的有社会影响力的长寿老人赏赐“寿官”之官职。
清代赏平民顶戴之例,始于雍正二年(1724) 。据《清世宗宪皇帝圣训·卷一五》记载,雍正帝命令“州县有司择老农之勤劳俭朴, 身无过举者, 岁举一人, 给以八品顶戴荣身, 以示鼓励。”
清代《世宗宪皇帝圣训》书影
据相关资料,清代民间平均年龄在三十三岁,即便较为富庶的州县,境内七十岁以上的老人,不过数十人;八十岁以上的,至多十几人;九十岁以上的,那就更少了。
因此,能得到寿官头衔,于个人、家族是莫大荣光;于地方官员,是教化有方的政绩;于当朝帝王,则是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的治世象征。
按照旧时惯例,寿官的相关事迹一定是要录入地方志、写进族谱、刻在墓碑上的。同时,朝廷所赐匾额通常也会制作两块,一块悬挂家门,一块供奉祠堂。
“钦赐寿官”竖额
明代,尤其是清代官方典籍、各府州县地方志,大量留存着寿官的相关记载,足以佐证这套制度的真实落地执行。
比如,同治《重修襄垣县志》卷四专设“寿官”类目,载曰:“王好辩,万历年,……县尹因德义可嘉,申文起报恩赐寿官。路宽,举乡耆,旌匾宠异,恩赐寿官。贾天章,恩赐寿官,县尹给匾,齿德咸尊。”
清代山西《襄垣县志》书影
清代光绪辛巳《重修盂县志·皇朝恩赏纪》完整记录道光至同治年间多批寿官封赏:“道光十六年,蒙恩赏给七十以上胡纯俭、胡顺玉等九品寿官。道光二十年,蒙恩赏给刘元杰、张模、张云灿、张亨衢、张登峰等寿官绵绢、米肉有差。道光二十五年,蒙恩赏给汤允等寿官绵绢、米肉有差。道光二十六年,蒙恩赏给百龄耆老高全顺六品顶带;八十以上张九鋑等九品寿官,绵绢、米肉有差。咸丰元年,公举耆老魏绍徵、张、李纬等,蒙恩赏给寿官百龄以上张楷加赐六品顶戴,前后三次绵绢、米肉有差。咸丰五年,蒙恩赏给张大宾等九品寿官。同治元年,蒙恩赏给百龄耆老武本专七品寿官,八十以上李景盛、九品寿官。”
清代山西《盂县志》书影
光绪己卯续修《寿阳县志》卷九《人物志·列女》也从侧面记录了本邑的寿官:“张良臣妻石氏,寿官石文斌女,夫早年婴疾,氏知其不可为,自分决死,预为成棺及悬纩,乃潜入别室自缢……”
《平定州志》全无寿官相关记录
不知为什么,乾隆十四年、三十四年、五十五年三部《平定州志》,以及光绪八年《平定州志》,全本翻检,没有一处本地有人获得“恩赐寿官”头衔的记载。
清代山西《寿阳县志》书影
由于寿官多赐冠带,查阅乾隆《平定州志》,平定被赐冠带的,多为输粟赈荒者,且都集中在明朝,没有一人是凭借高龄德行获封寿官,更无任何李姓寿官记录。
如卷八《人物志·义行》载:“岳昙,正统庚申输粟二千石赈荒,敕赐旌表,给冠带。霍九德,正统庚申输粟二千石赈荒,敕赐旌表,给冠带。郑士廉,正统庚申输栗二千石赈荒,敕赐旌表,给冠带。”
清代山西《平定州志》书影
据平定老先生《冠庄“永义成”》记载,其九世王祖安获“乡饮耆宾”是在乾隆四十八年。据此推测,其八世祖王翊珠应当生于雍正至乾隆年间,恰逢清代寿官制度全面推行的时期。“恩赐寿官”属于朝廷下发的官方荣衔,一旦本地有人获封,平定州府衙门必定留有存档,修撰州志时绝不会遗漏,更不会连修四轮州志都不予记载。
倘若平定冠庄王氏族谱记录属实,其八世祖王翊珠作为平定本地难得的寿官,在当时必然是全州罕见的盛事,定会引起州署重视,其事迹也会完整录入官修《平定州志》。
平定冠庄王氏院落
综合明清官方制度、山西邻县地方志实例,再对照平定四部完整官修州志,进行交叉考证,目前没有任何权威官方史料能够证实,平定冠庄王氏八世祖王翊珠曾获“恩赐寿官”头衔,冠庄王氏族谱里的这一说法,缺乏史料支撑,难以采信。
那么,平定冠庄王氏九世祖王祖安“盛世耆英”、十世祖王汝洋“议叙军功”等头衔,到底是不是真的存在呢?
下两篇文章,咱们接着聊。(张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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