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教育发布
招生问答
内容包括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
的招生计划政策
内容较多
家有上学娃的一定要看!
01
幼儿园招生
Q1.2026年幼儿园招生对象的年龄要求是什么?
2026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中班、大班插班生的年龄下限依次前移1年。2023年9月1日后出生的幼儿,可报名就读各幼儿园开设的托育班级。
Q2.2026年幼儿园招生如何进行信息登记?
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对照各幼儿园正式发布的招生实施方案,携带幼儿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实际居住地有效房产证明,在规定的报名时段内,前往服务区对应幼儿园现场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Q3.2026年幼儿园招生时间如何安排?
全区各幼儿园特别是城区幼儿园,在全面完成前期适龄幼儿入园需求摸底登记的前提下,2026年招生工作原则上集中安排在6月有序进行。
Q4.2026年幼儿园招生要求是什么?
(1)继续推进“服务区”制度。各幼儿园须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各镇划定的“服务区”招生范围,切实保障辖区内适龄幼儿相对就近入园权益。
(2)坚决执行免试入园规定。任何幼儿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园测试或变相测评。严格遵循“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幼儿预防接种证明不纳入报名前置材料,可在幼儿入园后由家长补充提交。
(3)支持规范开设托班。结合我区幼儿入园、入托实际需求,支持暂未开设托班的公办幼儿园,在优先保障适龄幼儿入园学位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增设托育班级,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扩大托育服务供给。
(4)从严管控办学规模。幼儿园招生规模必须与自身办园条件相匹配,严格对照国家、省相关规定管控班额,确保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场地、绿化面积全面达标,保障各类保教活动规范有序实施。
(5)用心做好特殊群体关爱。实施多孩家庭学前入学“同园就读”“长幼随学”,依法保障孤独症、发育迟缓等适龄特需幼儿“随班就读”,保障特殊群体幼儿入学权益。
(6)切实规范收费管理行为。各幼儿园要坚决落实《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既定收费标准;未经物价主管部门核准,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违规收取费用。要按统一标准和规范格式,及时向家长及社会公示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02
城区小学、初中招生
Q1.今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总体时间安排是什么?
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免试入学政策要求开展招生入学工作,原则上7月上旬开始招生,8月中旬基本完成招生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全区各小学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时间为7月4日—8日,初中学校报到注册时间为7月1日—6日。8月底前,完成新生入学报到和阳光分班。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信息录入工作。
Q2.今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的年龄要求是什么?如何进行信息登记?
今年全区所有小学一年级应招收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入学。
全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其监护人要在6月8日—18日,通过“我的扬州”APP或“苏服办”APP登录“扬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按照要求进行网上信息登记,接受资格核查。也可在报到注册时,由适龄儿童随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区教育局和学校指定的材料,到所在施教区内的公办小学办理信息登记手续,接受资格核查。需准备的基本材料有: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
Q3.今年初一年级招生对象的年龄要求是什么?如何进行报名登记?
全区所有初中一年级应招收15周岁以下(201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全区应届小学毕业生信息登记采取网上填报和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信息登记时间为5月25日—31日。区教育局会同学校审核城区公办初中施教区内生源情况,并发放初中《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
Q4.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如何招生?
区教育局按照确保公平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确定施教区划分规则,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施教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公办初中、公办小学施教区划分于6月中旬公布。
“就近入学”的“就近”指的是相对就近,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远近,不是指某个学生的家庭住址距离某一所义务教育学校最近就属于“就近入学”,也不是指学生所上的某一所小学距离某一所初中较近就属于“就近入学”。
Q5.义务教育学校“公民同招”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简称“公民同招”,是指全区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坚决落实免试入学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坚决杜绝义务教育学校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选拔性招生。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
这个“同步”是指“同一个时间段”。
Q6.就读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需要哪些条件?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城区固定居住在属于适龄儿童父母或适龄儿童自己完全产权的房屋或租住在属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房屋(即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统称公租房)是确定该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拆迁户以拆迁安置协议为依据。凡就读热点公办学校的学生需符合“三一致”要求,即学生户籍、父母或本人房产证和长期吃住地三个方面均需保持一致。热点公办学校由区教育局根据施教区内生源情况确定,凡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均无房产,但户籍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且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未交付的期房、租住房、单位公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就读学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热点公办初中施教区内的住房,应于今年5月31日前办理好房屋产权及户籍手续,并实际居住,每套住房三年内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除上述情况外,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Q7.选报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何要求?
我区共有2所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华君外国语学校(含小学部、初中部),仙城中学初中部。上述2所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公布实施。
7月1日—2日,在规定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根据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方案(或招生简章)和家长及其本人意愿,自主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进行信息登记,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提醒各位家长,学生只能在上述2所民办初中学校中选报一所进行信息登记,不得双选。
符合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根据家长及本人意愿,于7月4日—5日,携带相关材料到华君外国语学校小学部登记报名。
Q8.如何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分班?
全面落实“学生均衡分班、教师均衡配置、过程公开透明”分班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各义务教育学校在新生入学分班前一周将本校新生均衡分班方案报区教育局,同时,将均衡分班方案、分班名单等公示材料留档备查。
Q9.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有条件的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区教育局将依法对特殊儿童开展教育评估认定,明确科学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实。
Q10.今年宏志班如何招生?
由区二中举办初中宏志班。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凭民政部门核发的《江都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江都区特困职工特困证》等证明材料,提出书面申请,于7月1日到区二中办理入学报到注册。
Q11.随迁子女、回江生报名登记有何规定和要求?
持有本地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如要求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100%安排公办学位,与本地学生一样参加中考升学。
持有我区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内居住证的随迁人员子女要求在公办初中升学的,于5月24日—30日,按照要求实行网上信息登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户籍在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内但在外地就读并要求回我区公办初中升学的(简称回江生),于5月27日—7月6日到施教区初中进行信息登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持有我区公办小学施教区范围内居住证的随迁人员子女要求在我区就读小学的,于6月8日—18日,按照要求实行网上信息登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根据相关规定,所有江都区户籍的居民都不得作为江都区的流动人员,其子女不得作为流动人员子女安排入学。
Q12.如何落实优抚对象相关优待政策?
对各类教育优抚对象子女,按照相关文件,规范落实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台商子女,由区教育局依据有关政策安排入学。上述人员子女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区教育局在招生录取中实行计划单列。各类优抚对象子女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落实相应优待政策。
Q13.今年入学的初一新生,3年后中考时享受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政策有何规定?
实施热点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政策,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3年后中考时,全区各热点优质普通高中将招生计划的70%均衡分配到区域内所有初中学校。江都中学指标生录取控制在该校非指标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其他热点高中指标生录取时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线上不设分数底线。享受指标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在该初中学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在初中阶段休学或转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会考成绩不符合要求的毕业生,不具备定向指标生资格。
03
高中招生
Q1.我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对象是什么?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对象为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含随迁子女)、修业的社会青年。
Q2.今年全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安排较往年有什么变化?
今年,区教育局在全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安排上,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继续提高普通高中招生占比,确保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有序扩大优质高中招生规模。
Q3.今年中考升学总分与毕业成绩总分分别是多少?
今年全市实行初中升学考试与毕业考试合并进行,成绩核算规则如下:
(1)升学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8科成绩合计,满分78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英语含听力口语测试30分),物理、化学各10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50分,体育30分。
(2)毕业总分: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按2/3比例折算,加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成绩(道德与法治、历史按卷面得分×2计算),满分为700分,作为初中生文化课毕业水平认定依据。
Q4.全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如何开展?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实行“定向志愿录取”和“网上市场招生”相结合模式,分批次有序进行。录取方式划分:定向分配指标生、仙城中学综合高中班实行志愿录取;江都中学招生计划中非指标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通过网上市场招生方式分批次录取。顺序依次为江都中学非指标生录取、普通高中定向指标生录取、仙城中学综合高中班录取、网上市场招生。
Q5.全区各高中指标生分配政策是什么?
根据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定向分配指标的要求:
(1)分配比例:江都中学、丁沟中学、大桥高级中学、仙城中学70%的招生指标,育才中学、区第一中学、邵伯高级中学20%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至全区各初中学校。
(2)录取控制线:江都中学指标生录取控制在该校非指标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其余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在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
Q6.会考及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在普通高中录取中有什么作用?
(1)地理、生物会考成绩均达到B等级及以上的考生,方可享受定向指标生政策。
(2)地理、生物会考成绩均达到C等级及以上、理化生实验操作合格,方可报考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
(3)在外市参加会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统一认定为C等级,可报考我区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但不参与定向指标生分配。
(4)初二年级地理、生物会考成绩为D等级的考生可申请补考,补考合格认定为C等级;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初二年级未参加会考的考生,初三年级首次参加会考时,成绩等级认定与同期初二年级考生一致。
(5)艺术素质测评达C等级及以上的考生,方可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测评成绩为D等级的考生可申请一次补考,补考合格认定为C等级。
Q7.如何落实中考加分政策?
(1)优待对象及标准:
①军人子女: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扬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暂行办法》(扬政〔2024〕39号)执行。革命烈士子女加分政策,参照军人烈士子女标准优待落实执行。
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市应急局市教育局转发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扬应急〔2019〕39号)执行。
③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省公安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意见》(苏公通〔2018〕141号)办理。公安烈士的子女,中考录取时按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的10%加分投档;公安英模的子女,招生时加30分投档;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招生时加20分投档;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招生时加10分投档。
④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公安民警子女,按照《扬州市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扬公安〔2023〕313号)办理。
⑤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并计入中考总分。
(2)执行原则: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标准加分,不累计叠加。符合条件的考生,须经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加分投档。
来源:江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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