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该是一名小学三年级学生,读完两年书,却连外公外婆的姓名都不会写,连马路上的路牌都不认识。
今年秋天,本该升入小学三年级的女孩小陶,不仅从未走进过课堂,甚至连最基础的生活认知都完全空白。
这一切,只因母亲说了一句——“孩子自己不想去学校”。
一个理由用了整整两年:孩子不想去,就不去
上海的赵女士和前夫离婚后,经法院判决获得了女儿的抚养权。这本该是一个单亲母亲独自撑起孩子未来的故事的开端。
然而当小陶到了上小学的年纪,事情却走向了一个完全不可理喻的方向。
刚上学的女儿说不想去学校。许多家长都会遇到孩子厌学的阶段,绝大多数父母会苦口婆心地劝导,会深入了解原因,会陪着孩子慢慢克服。但赵女士的选择让人完全无法理解——既然孩子不想去,那就不去了。
于是,整整两年,本该是小陶坐在教室里读书写字的时光,她却被母亲以“孩子自己不想去学校”为由,挡在了校门之外。
今年,按正常学龄,小陶本该升入小学三年级。但事实上,她从未真正走进过课堂。
外公绝望控诉:连外公外婆姓名都不会写
孩子一直这样下去,最先看不下去的,是小陶的外公外婆。
两位老人眼里,外孙女正一天天在成长的关键期被耽误,而他们却束手无策。
外公赵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说出了这段话:
“她现在连外公外婆姓名都不会写,马路路牌都不认识,我感觉这个太残忍了!”
外公外婆看着自己的外孙女,到了本该能读书识字的年纪,却连自己亲人的名字都写不出来,连路边指示牌上的字都不认识。在一个孩子心里,外公外婆的名字可能是最早学会写的那几个字之一,而小陶却不曾有过这个机会。
这个被外公定性为“残忍”的现象,不是在某个偏僻山村发生的,而是发生在上海这座国际化大都市。
多方多次上门,全部被母亲挡回
小陶的失学,学校知道,教育部门知道,后来司法部门也知道了。
学校、教育、司法等相关部门多次派人上门沟通,耐心讲解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反复劝导母亲送孩子返校。即使到后来无奈启动依法训诫程序,也一律被小陶的母亲拒之门外。
所有的努力在这位母亲面前全部失效。她态度坚决——孩子不想去,就不去。
普陀区人民法院法官朱莹在审理中发现一个关键事实:母亲在九年制义务教育这件事上想法偏执,经常以各种理由帮孩子请假的模式,已经持续了两年之久。
最终,连孩子的外公外婆也彻底绝望了,只得出一个万般无奈的决定——找到前女婿,联合去把女儿告上法庭,申请变更抚养权。
父亲在法庭上说了一句大实话:“不能接受正常的教育,可能会跟社会脱节。”
法院一锤定音:变更抚养权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做了大量调查走访。
最终证据链清晰地指向一个事实:孩子母亲长期无正当理由,剥夺女儿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导致小陶处于学业空白、社交缺失的状态,经多部门反复劝导仍拒不改正。
综合所有事实,法院认定——母亲已不适合继续抚养女儿。
最终,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由孩子父亲承担起女儿的抚养教育责任。同时,孩子的外公外婆也表示将全力协助,确保外孙女顺利入学,回归正常的成长轨道。
法官警示:监护资格不是“终身制”
这起案件引发热议,不仅仅因为一个孩子被母亲以“不想去就不去”的理由耽误了两年。更是因为它撕开了监护问题中一个长期存在的误解——有人以为,只要我是亲爹亲妈,只要法院判决归我抚养,我就可以随意处置孩子的教育。
普陀区法院法官在案件结束后向社会郑重发声:监护权是父母的法定职责,是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监护人资格并非“终身制”,也不因血缘关系而绝对豁免。
“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严,并非普通的家务事。对于严重失职、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监护人,人民法院可依法撤销其监护资格,切实守护未成年人基本生存及成长权益。”
锐评:这个世界让人破防的,并非无处讲理,而是外公那句“太残忍了”
法律在最后关头上场了。它给出了一个答案:孩子有权利上学,母亲无权断送她受教育的机会。
小陶最终回到了正常的成长轨道上,这是一场“迟到的胜利”。
但两年时间过去了,一个本该和同龄人一起坐在三年级教室里的女孩,不认得外公外婆的名字,看不懂马路上的路牌。
外公那句“太残忍了”,让很多人破了防。因为在这个故事里,最残忍的部分不是母亲拒绝让孩子上学,而是外公外婆为了外孙女,不得不去法院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告了。
生而不教,毁掉的是孩子的一生。监护资格确实不是终身制,但对孩子而言,被母亲白白耽误的那两年光阴,却怎么都补不回来了。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