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天心区梦想江悦和鸣业主余女士在问政湖南平台反映天心区江悦和鸣开发商转嫁开发成本给业主、 逾期交房!
内容原文:
反映人:天心区江悦和鸣(梦想江悦府)1栋业主
反映事项:长沙悦梦置业有限公司,涉及项目:天心区江悦和鸣(备案名:梦想江悦府)
一、主要投诉事由本人实名投诉开发商存在欺诈收费、胁迫交易、逾期交房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
1、欺诈转嫁成本,强制收取“商改住”费用
背景:2024年购房时,因开发商承诺可读长郡外国语学校,我购买了该公寓。后因政府出台“商改住”政策(长资规发[2024]25号),开发商为获利诱导业主签署《申请函》。
违规行为:开发商在《申请函》中隐瞒费用关键信息,口头承诺“仅需少量手续费”。但在2026年2月手续办妥后,却强制要求按 1710.57元/㎡ 补交巨额差价(涉及土地出让金、教育配套费等)。
性质:该费用本应由开发商承担的开发成本,且政府并未出台要求业主缴费的文件。开发商利用格式条款欺诈,将经营成本转嫁给业主。
2. 捆绑胁迫,设置办理障碍。
开发商将缴纳上述费用作为办理“商改住”网签备案变更的前置条件,甚至以“办理子女入学”相要挟。若不缴纳,就不配合变更合同,严重侵犯业主公平交易权和受教育权。
3. 恶意延期交房,违约在先。
根据合同约定,房屋应于 2026年8月30日前交付。但目前(2026年5月)项目仅完成主体框架,施工严重滞后。
开发商已口头承认无法按期交房(预计延期至2027年底),且未出具正式书面说明及赔偿方案,构成严重违约。
二、恳请相关部门介入,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1、查处违规收费:请市住建局、资规局、教育局、市监局联合调查,叫停1710.57元/㎡的不合理收费,明确“商改住”产生的土地及教育配套费用由开发商承担,严禁开发商将企业经营成本转嫁给业主。
2、保障交易公平:责令开发商不得将缴费作为办理网签变更的前置条件,无条件配合业主办理房屋性质变更手续,取消霸王条款。
3、督促按期交房:请住建部门督促开发商制定赶工方案,压实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在2026年8月30日前保质保量交付,并依法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对此,相关部门也给出了回复。
回复称:经核实,长沙悦梦置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申请将S09-A421地块由商业用地调整为商住用地,容积率3.5,商住比9:91,建设单位申请按修改后的规划条件修改出让合同。经三家评估机构评估,评估结果已报市规委会土地管理专题会议审定,修改出让合同手续已报市政府审批,我局于2025年8月22日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条件修改补充合同。
长沙市住建和城乡建设局也给出了回复:经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了解,江悦和鸣项目由长沙悦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目前该项目1#栋已办理商改住相关手续。
一、关于您反映开发企业将补交差价作为办理“商改住”网签变更的前置条件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建房规〔2020〕4号)规定:新建商品房买卖,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买卖合同时办理网签备案。根据《梦想江悦府业主申请“公寓改住宅”的申请函》,其中已明确业主同意“无条件配合开发商办理相关手续”。因此,对于符合办理条件的合同备案撤销或变更申请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办理。
二、关于逾期交房问题。经核实,您与开发企业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已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时间,若开发企业未能按期交付,建议您依据合同约定与开发企业协商解决。如双方因合同内容或履约问题引起纠纷且协商无果的,您可通过仲裁、诉讼等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值得欣慰的是,相关部门及时给予了回答,相信相关问题可以得到妥善解决。如双方因合同内容或履约问题引起纠纷且协商无果的,业主也可通过仲裁、诉讼等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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