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岳阳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因工作琐事引发的殴打他人案件。违法行为人刘某与欧某在单位发生口角,随后升级为肢体冲突,双方互相推搡、挥拳,造成两人不同程度软组织损伤。经法医鉴定,刘某、欧某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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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刘某与欧某均有机会停止冲突、报警处理,但双方均选择用拳头解决问题。结果没有赢家:两人都要进拘留所、都要交罚款、都要留下违法前科。所谓“打输了住院”,实际上输了也要受罚;所谓“打赢了坐牢”,实则只要动手,轻则行拘+罚款,重则刑事犯罪坐牢。
目前,岳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欧某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来源:岳阳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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