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施甸县人民法院锚定“盘活沉睡资产、助推经济发展”目标,精准发力、多措并举,让“沉睡”资源转化为推动发展的“活水”,为区域经济良性循环注入强劲司法动能。近日,该院通过切实有效的执行措施,成功盘活近500亩土地。
百亩良田因纠纷“沉睡”
申请执行人施甸县某村委会与被执行人某农业科技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经营不善,导致涉案农业用地长期闲置,且被执行人长期占有不予返还。申请执行人诉至法院后,法院判令该农业科技公司依法返还其租赁的474.065亩土地,但公司迟迟未履行。
近500亩农用土地一直无法复耕,村集体也无法重新规划利用,影响了农业生产。村委会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权属之争致执行陷僵局
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沟通,被执行人的态度始终强硬,辩称其向村委会只租赁了280余亩,且已转租给第三人,第三人每年按时向村委会支付租金,因此不存在返还义务;至于其余土地,是公司与县相关部门签订的协议,村委会不是权利人,无权申请执行。
鉴于此,执行局没有急于行动,而是主动对接县直相关部门,调取当年的土地流转协议。最终确认,案涉土地是由县直相关部门与被执行人签订框架协议后,统一打包给村委会负责流转和出租的。近500亩土地的管理权限确实在村委会手中。
府院联动现场破解难题
因双方依然存在分歧,若采取简单的“一刀切”强制清场,虽能交付土地,但可能激化矛盾。为高效妥善执行,执行法官深入研判资产特性和程序风险,量身定制方案。
执行当日,法院主动联系县直相关部门及当地镇政府领导参与,按照预先制定的执行方案,先由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从政策层面讲清土地流转的来龙去脉,确认村委会的管理权属;再由镇政府领导从基层治理角度,劝导被执行人配合执行;最后,由执行法官从法律层面释明:生效判决必须履行,主体适格问题已有定论;至于被执行人认为的“部分转租”等争议,可另案诉讼,不影响本案执行。
被执行人终于松口,愿意即日返还土地。通过实地清点、现场交接,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记者 张恒 通讯员 杨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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