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裕龙大道
电缆管网工程施工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片区电网结构,提升区域供电保障能力,满足片区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经相关部门批准,拟在裕龙大道北侧非机动车道实施电缆管网工程。现将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施工范围
裕龙大道(满江路—机场路)北侧非机动车道及裕龙大道与满江路、机场路交叉口区域。
二、施工内容
工程线路总长约700米,施工宽度4米,主要实施电缆排管、拖拉管敷设及配套附属工程。
三、施工工期
计划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25日完成主体工程,2026年6月30日开始拆除道路围挡。如遇暴雨、大风、持续降雨等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影响施工,工期顺延,不再另行公告。
四、交通组织及安全保障措施
1、分段施工:工程划分为6个施工段,采取分段围挡、逐段封闭、循环作业方式组织施工,最大限度减少对交通影响。
2、围挡防护:施工区域采用2米高彩钢瓦围挡封闭,围挡外侧设置反光标识、警示灯、安全锥、铁马及施工告示牌,确保施工区域安全隔离。
3、非机动车通行:北侧非机动车道封闭期间,非机动车可临时借用相邻机动车道右侧车道通行,通过施工路段后立即驶回非机动车道。
4、安全提示:请过往车辆、行人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标线及现场管理人员指挥通行,严禁在施工区域内逗留、横穿、逆行或占道停车。
因工程施工,给裕龙大道道路交通和周边单位、商户、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影响与不便,望广大市民给予支持和谅解。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供电局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日
来源: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
编辑:杨雨
值周:张辉 黑浩川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五章 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
第六十一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措施,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
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推进综合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建设,保障处置安全,防止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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