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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催告书》送达公告

刘锦霞(公民身份号码:32092119**********):

你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本机关已于2025年9月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响卫医罚〔2025〕007号),你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本机关于2026年5月20日作出《催告书》(响卫医催〔2026〕5号)。因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响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响水县卫生监督所)(地址:响水县城卫生巷10号,联系电话:0515-86896100)领取上述催告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催告书内容如下:

1.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响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响水县卫生监督所)开具缴款通知书,将罚没款20580.00元缴至响水县财政局(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营业部,账号:10404601040000108)。

2.你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你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提出。

特此公告!

响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2日

此文标题来源:嘎门口小编(转此标题请备注)

文章来源:响水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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