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偃师区部分路口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洛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勤务七大队在S539省道、中州东路、少康路、高辛路等部分路口(路段)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查处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公示日期为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8日,设备自2026年6月9日起正式启用。

现向社会公示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示。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勤务七大队

2026年6月2日

附: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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