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上级部门批准,永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永城市部分路口、路段新增启用4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查处: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车接拨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按规定停车、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2026年7月14日起正式启用。现向社会公示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携手打造全市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附: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永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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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城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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