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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罪是工程建设领域最高发的经济犯罪之一。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不断加大,工程招投标领域的竞争日益激烈,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2026 年 1 月,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了一起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三家公司因在总投资 1.76 亿元的截污管网工程中串通投标,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一、案件背景

2023 年,中山市 "五乡项目东凤镇截污管网及岸线修复、清淤工程标段 1-3" 项目对外公开招标,项目总金额约 1.76 亿元。中国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态环境工程分公司(下称 "A 公司")为了中标该项目,事先与深圳某环保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下称 "B 公司")、深圳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 "C 公司")串通,内定 B 公司为中标人。

在招投标过程中,A 公司、B 公司、C 公司相互协商投标报价,统一调整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和商务条款,确保 B 公司能够中标。最终,B 公司以 1.23 亿元的价格中标该项目。

2025 年,中山市住建局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了该串标线索,随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6 年 1 月,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串通投标罪判处 A 公司、B 公司、C 公司直接责任人员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同时,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三家公司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各处罚款人民币 77 万余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各处罚款人民币 3.8 万余元。上述三家公司还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限制其在三年内参与中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二、陈胡月律师法律解析

陈胡月律师,男,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主任,内蒙古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毕业,湖南工商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在处理工程建设领域经济犯罪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

陈胡月律师指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结合本案,串通投标罪的核心法律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串通投标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 "情节严重" 的认定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八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三)中标项目金额在四百万元以上的;(四)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二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串通投标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案中,中标项目金额高达 1.23 亿元,远远超过了四百万元的立案追诉标准,属于 "情节严重",因此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3. 串通投标的常见表现形式

在司法实践中,串通投标的常见表现形式包括:(一)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二)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三)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四)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预先内定中标人;(五)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向投标人泄露标底等。

本案中,A 公司、B 公司、C 公司事先内定中标人,相互协商投标报价,属于典型的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三、串通投标罪的有效辩护要点

陈胡月律师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总结了串通投标罪的几个关键辩护要点:

  1. 情节严重之辩:如果串通投标的行为尚未达到 "情节严重" 的标准,那么不构成犯罪,只承担行政责任。
  2. 主观故意之辩: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串通投标的故意,只是由于工作失误或者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投标文件相似,那么不构成犯罪。
  3. 地位作用之辩:在共同犯罪中,如果行为人只是从犯,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如只是按照公司领导的指示参与投标,那么可以主张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 此罪彼罪之辩:在某些情况下,串通投标罪与行贿罪、受贿罪等罪名容易混淆,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准确区分,选择对当事人最有利的辩护方向。

四、工程招投标领域刑事风险防范建议

陈胡月律师提醒广大建筑企业和招投标从业人员,要提高法律意识,防范串通投标刑事风险:

  1. 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依法参与招投标活动,公平竞争,不与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人串通投标。
  2.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和管理,避免出现投标文件相似等异常情况。
  3. 加强对员工的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让员工明白串通投标的法律后果。
  4. 建立合规审查机制:在参与重大项目投标前,进行全面的合规审查,确保投标行为合法合规。

结语

串通投标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广大建筑企业和招投标从业人员应当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如果不幸涉嫌串通投标罪,一定要及时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