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每个成年子女不可推卸的法律义务。当子女分散在国内国外、天南海北,年迈父母的晚年照料该如何保障?近日,做客本期《我来帮你忙》节目的嘉宾闵行区十佳调解员、华漕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赵榕带来了一起特殊的跨国家庭赡养纠纷案件,既保障了八旬老人王老先生(化名)的晚年生活,又巧妙化解了子女间因距离和财产问题产生的矛盾,让亲情得以延续。
本期嘉宾
闵行区十佳调解员
华漕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专职调解员 赵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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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年迈父亲无人照料,子女各执一词
王老先生共生育了四名子女,长期居住在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平时与儿子小王同住在华漕镇、大女儿居住在浙江、二女儿和三女儿均旅居国外,因为年纪越来越大,几个子女因赡养问题产生了分歧。无奈之下,王先生来到华漕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
赵榕在节目中介绍,王老先生因行动不便,急需专人照料日常生活。然而,三个女儿或因居住在外省市,或因远在异国,均无法提供日常贴身照料;唯一的儿子小王虽然住得近,却提出“房产处置应与赡养责任挂钩”,希望父亲将名下房产过户给自己,才愿意独自承担全部赡养义务。女儿们则担心,一旦房产过户,自己未来探望父亲的权利以及父亲能否得到妥善照顾,都将失去保障。
各方各执一词,矛盾由此产生。
调解过程:
线上线下同步,法理情并用破僵局
鉴于当事人居住分散,且有两名子女远在国外的特殊情况,调解员采用“线上+线下”同步调解模式:儿子小王与父亲王老先生现场参与,三名女儿则通过视频远程连线参与。
赵榕表示,《民法典》第1067条,明确指出:“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无论子女居住在国内还是国外,赡养义务都不能免除。同时,法律允许在不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将房产处置与赡养义务进行合理绑定。
因此,针对最核心的矛盾——房子与养老,调解员提出了“产权过户与居住权分离”的方案:王老先生将房产过户给儿子小王,但同时在这套房屋上为王老先生设立终身居住权。这样一来,小王的财产预期得到了保障;而王老先生依然可以安心住在自己家里,直到百年归老,彻底打消了“老无所居”的顾虑。
而对于三个女儿,也明确了赡养方案:三个女儿无需承担日常贴身照料,但享有定期探望的权利;同时,在父亲遇到重大困难或儿子未履行义务时,女儿们有权代为维权、提供必要协助。
这一方案得到了各方的认可,这场赡养纠纷得到了化解,也消除了亲人间的隔阂。
在调解协议签订60天后,赵榕进行了跟踪回访。结果显示,小王已按照约定为父亲聘请了专业保姆,老人的日常起居得到了妥善照料。远在国外的两个女儿也通过视频完成了首次“远程探望”。王老先生激动地表示:“现在有人照顾,房子也还是我住着,心里踏实了。”
赵榕表示:赡养父母,是义务,更是福气。房子再贵,贵不过父母的养育之恩;距离再远,远不过子女的一颗孝心。愿每一位老人都能安享晚年,愿每一份亲情都能被温柔以待。
记者:周宇博
编辑:何逸晨(实习)
审核:刘垦博 周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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