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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珠海出台新规,

持续改善陆岛交通条件。

新规进一步明确了

五类特定群体

坐船往返桂山岛、外伶仃岛、

担杆岛、大万山岛、东澳岛

可免费有优惠的细则

2009年,珠海市政府首次出台实施《珠海市扶持陆岛交通发展若干规定》,历年经多次修订延续。为持续改善陆岛交通条件,保障民生便利出行等,2026年政策期满后修订为《珠海市扶持陆岛交通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经市政府同意实施。

近日,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印发《规定》,《规定》自2026年7月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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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看看《规定》的

具体内容↓

《规定》进一步明确细则

这些人可免费坐船

或有优惠

《规定》共五章二十二条,包括特定群体票价补贴、固定民生航班补贴等内容。

其中,特定群体票价补贴是《规定》的核心内容之一,明确规定了五类特定群体给予票价优惠《规定》保留了此前政策的部分优惠内容,在票价优惠力度上有些许调整。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

特定群体分别为:

海岛籍居民:现具有海岛户籍的居民。

非海岛籍常住人员:不具有海岛户籍,但是常住居住地为海岛的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 因工作、生活等原因,实际在海岛长期居住,每年在岛时间超过180天(含)的人员;

  • 与万山区注册企业依法签订6个月以上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在海岛,并在万山区依法缴纳社保的人员;

  • 海岛非户籍常住居民的中小学阶段的子女;

  • 在岛实际经营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 经万山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纳入的其他在岛常住或工作人员。

珠海市户籍居民:具有珠海市户籍(不含海岛户籍)的居民。

持珠海市居住证的居民:持有有效期内的珠海市居住证的居民。

驻岛军人及其直系亲属:包括驻岛军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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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珠海发布 程霖/摄

具体优惠方案如下:

海岛籍居民:

  • 60岁以上的居民乘船免费,每人每月最多可以享受该项优惠8次,超过8次的,按照基准票价的5折购票;

  • 中小学生乘船按照基准票价的2.5折购票,每人每月最多可以享受该项优惠8次,超过8次的,按照基准票价的5折购票;

  • 其他海岛籍居民乘船按照基准票价的5折购票,不限次数。

非海岛籍常住人员:

  • 60岁以上的居民乘船免费,每人每月最多可以享受该项优惠8次,超过8次的,按照基准票价的5折购票;

  • 中小学生乘船按照基准票价的2.5折购票,每人每月最多可以享受该项优惠8次,超过8次的,按照基准票价的5折购票;

  • 其他非海岛籍常住人员按照基准票价的5折购票,每人每月最多可以享受该项优惠4次,超过4次的,按照基准票价的8折购票。

以上非海岛籍常住人员优惠票价仅限于已备案的常住海岛,乘船往返其他海岛不享受优惠票价。

珠海市户籍居民(非海岛籍)、持有效期内珠海市居住证的居民,在淡季期间(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乘船,可按照基准票价的8折购票,每人每月最多可以享受该项优惠4次,超过4次的,按基准票价购票。

驻岛军人及其直系亲属乘船免费,不限次数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所称海岛,是指有固定居民居住的桂山岛、外伶仃岛、担杆岛、大万山岛东澳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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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澳岛观景平台(资料图)。珠海发布 李建束/摄

另外,《规定》还明确,对特定时刻或往返担杆岛等偏远海岛指定民生航班予以适当补助,保障偏远海岛居民的基本出行。固定民生航班是指为满足居民水上出行基本需求的公共服务班轮航线。旅游性质的客运包船不适用本规定

修订后的《规定》
有这些新内容

相较于此前的政策,《规定》主要差异体现在三个方面:

《规定》强化资金使用的精准性,优化支付流程提升效率:调整了资金规模与使用优先级,优先保障特定群体票价补贴;补贴资金的审核及支付主体由区级调整为市级负责。

《规定》特定群体补贴对应票价浮动调整,激发市场调节作用。淡季期间,航运企业可依据市场情况下调票价,若航运企业实际执行普通游客票价低于基准票价,则以调整后的票价作为新基准;旺季期间,航运企业可上调票价,但特定群体优惠票价仍以原基准票价为准。

《规定》新增航线补贴政策调整,发挥区级政府统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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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珠海发布 程霖/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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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市人民政府、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编辑/吴茵琳

责任编辑/赵思华

三审/孟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