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的模板千千万,“自杀式”反腐还是不多见。
近日,媒体曝出一则上海普陀区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引发全网围观。一对均已退休的夫妻,丈夫是国电集团副厅级干部,妻子曾是公安系统公职人员,因分割1.4亿元夫妻共同财产对簿公堂。
庭审中,双方彻底撕破脸皮,互相揭露对方隐匿的巨额资产,从千万现金、多处房产到公司退股款、炒股资金,累计涉案金额远超两人正常收入总和。最终,法院以涉嫌犯罪为由驳回起诉,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
一场本该关起门来解决的“家务事”,意外变成了一场“自曝式反腐”。这起案件最具讽刺意味的地方在于,隐藏多年的巨额不明财产,不是被日常监管发现,不是被群众举报揭露,而是在夫妻反目后的互相攻讦中浮出水面。
当曾经的枕边人变成最了解你贪腐底细的“敌人”,当离婚分割财产变成“互送对方进去”的终极手段,我们在感慨“最坚固的堡垒总是从内部攻破”的同时,更该反思:为什么公职人员的财产秘密,很多时候要靠这种极端的“家丑外扬”才能曝光?
这起案件中,王某和张某分别在国企和公安系统任职,积累了数以亿计的财富。从1997年收取煤炭代理费3000余万元,到2010年接收某公司退赃2500万元,再到2015-2016年拿到项目退股款3200万元,这些动辄千万级别的资金往来,持续时间长达二十余年,却始终没有进入监管视野。
我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早已推行多年,但在实际执行中,往往存在“申报不核查、核查不深入”的问题。很多时候,财产申报变成了个人“自说自话”,缺乏有效的大数据比对、跨部门核查和社会监督机制。如果不是这次离婚撕破脸,这些巨额财产可能会一直以“合法收入” 的名义,安然躺在两人的账户里。
近年来,从官员情妇举报到子女炫富翻车,从夫妻离婚互撕到亲戚反目成仇,不少贪腐案件的线索都来源于当事人的内部矛盾。这种反腐方式虽然效果显著,但充满了偶然性和不确定性。它依赖于腐败分子内部的利益冲突,只有当矛盾激化到不可调和的地步,才会有人愿意“鱼死网破”。我们不能把反腐的希望寄托在腐败分子的“后院起火”上,更不能指望每一个贪官都会遇到一个“大义灭亲”的配偶或亲属。
这起案件中,王某2016年就已办理退休,本以为可以“平安着陆”,安享晚年,但他没想到,十年后一场离婚官司,会把他过去的贪腐行为彻底翻出来。一名国企副厅级领导干部,家庭资产居然高达数亿元,可以说是“小官巨贪”的典型,这样隐藏的腐败分子还有没有?我认为一定还是有的,如何把他们全部揪出来,有待技术和制度层面的完善。
要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不能总是指望“家丑外扬”,必须进行体系化的制度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让公职人员的财产真正透明,让权力的每一个环节都受到监督,才能让贪腐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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