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媒体报道,6月3日下午,越南小米公司表示已收到越南国家竞争委员会(VCC)的处罚决定,因其三项违规行为被处以2.9亿越南盾罚款。

该公司代表强调,已认真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必要措施,并将继续与越南国家竞争委员会配合以确保合规。

越南小米公司的三项违规行为之一涉及赞助网络红人进行广告宣传,并建议消费者购买或使用产品。针对此问题,公司表示正在采取措施提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媒体宣传及商业合作伙伴合作方面的合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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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公司位于中国北京总部大楼上的小米标志

未公开企业与网络红人之间的赞助关系是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该规定旨在帮助用户区分数字环境中的广告内容与个人评价。该法律还明确规定了保护消费者信息的具体责任。

在最新声明中,这家中国科技公司承诺在受到处罚后将负责任地开展业务。不过,公司并未提及越南国家竞争委员会通报中的具体违规案例。

此前,根据5月7日发布的处罚决定,越南小米有限责任公司被认定存在三项违规行为。第一项行为是未给予消费者选择是否允许将其个人信息用于广告、产品推介、商品服务及其他商业活动的权利。

此外,该企业未提前通知或未公开以任何形式赞助网络红人,以利用其形象、建议或推荐来进行商业推广,鼓励消费者购买或使用产品。

除此之外,该公司还因在通用交易条件中列入了法律不允许规定的条款而被处罚。

监管机构要求越南小米公司停止违规行为,同时全面审查和完善通用交易条件、消费者信息保护政策,以及通过网络红人推介产品的相关活动。

越南小米公司总部位于胡志明市(TP HCM),自2019年开始运营。其法定代表人为牛晨(Niu Chen)。该企业的主营业务为综合批发,包括进出口及分销批发不在越南法律法规和越南参与的国际条约所禁止或限制目录内的商品。目前,该公司在越南分销多款消费电子产品,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电视、扫地机器人及智能家居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