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葡萄大棚上方被架上了110千伏的高压线,几年后产生放电现象,大棚棚膜疑被击穿,山东济南的刘先生考虑安全隐患停止农场运营,造成经济损失。他多次与当事电力部门交涉,对方曾承认电线放电击中大棚,却否认大棚损坏与放电有关,认为己方无责。刘先生维权数月至今无果。
农场葡萄大棚上方架起高压线,电线放电击中大棚,农场因存在隐患被迫停止经营
刘先生是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荷花路街道办蒋家沟村人,在该街道的刘姑店村西南方向承包了一片土地,建起大棚搞有机农场采摘。
“大棚2021年6月建成投用,总面积11亩,主要用于葡萄的种植和采摘。”日前,刘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介绍,农场葡萄2025年进入盛果期,一年产量43000斤,采摘价格13元每斤,去除一些残次果后,一年收入约55万元。
大棚建成约半年后,2021年12月,济南市电力部门在当地架设了一条高压线,该高压线斜着跨过大棚。
刘先生介绍,到2025年7月9日,高压线发生放电现象,把一个大棚顶部击穿大洞。“那天我发现电力公司的人在农场外拿着仪器检测,还有无人机,就去问咋回事,他们告诉我电线打火了,我的大棚坏了。”
刘先生提供的现场监控显示,当日下午2时12分许,一座大棚一端距地面一两米的空中,突然爆起一团火花。他事后拍下的照片显示,大棚棚膜有一处破出大洞,四周焦黑,系火烧所致,大棚钢架也有灼烧痕迹。
万幸的是,没有人员受伤。“我担心再次放电会有危险,但葡萄大面积成熟,为了减少损失,我们开始只针对老客户开放采摘,后来慢慢地我们自己也不敢进大棚了。”刘先生说,因事情一直没有处理,无奈之下,他在网上发布通知称,因高压线放电存在安全隐患,停止农场运营,“到现在直接经济损失几十万元”。
电力部门多次回应,虽承认曾放电但否认线路放电损坏大棚
刘先生说,事发后,他曾就涉事高压线路项目的规划、环评、隐患以及索赔事项等,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的济南供电公司多次交涉。
2025年12月16日,济南供电公司输电运检中心出具的答复意见书中称,涉事高压线路工程于2017到2018年先后通过规划和环评批复,有关电力塔的安装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该项目于2018年11月开工,2022年1月完成架线。
对于安全隐患问题,该公司称,根据电力行业标准,110千伏线路对非居民区地面最小距离应满足6米要求,经现场实地测量,涉事线路对地距离约9米,满足规程要求,安全隐患一事缺乏依据,问题不存在。就经济赔偿问题,意见书称,事发后涉事高压线路完整,未断裂断线,线路有放电痕迹,大棚骨架上有放电痕迹,位置与110千伏虹牵线导线上放电位置吻合,但大棚棚膜断面为撕裂痕迹,并非电击穿痕迹。因而,线路完整,对地距离满足要求,客观上不存在隔空对地放电条件,大棚损伤为风力或其他外力所致。最后得出结论,刘先生所述缺少事实依据,该公司无法支持其索赔要求,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在随后的复查意见书中,该公司再次表示,现场视频仅反映了高压电流沿铁骨架在大棚另一侧释放的过程,无法证明大棚受损与线路放电二者间因果关系。
2026年3月,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出具的复核意见书中称,事发现场有风,不排除大风等外力引发,大棚骨架上的放电痕迹,系因大棚结构受外力影响侵入线路安全距离范围内,引发局部放电所致,该放电无法导致大棚主体损坏。
刘先生反映到12398能源热线,该诉求仍由济南供电公司回应:电企无责。
2026年2月,该公司还向刘先生下发电力安全隐患整改告知书,提出加固大棚结构,保持安全距离等整改要求。
涉事电力部门称需经专业审核才能做出答复,双方是否签过占地补偿协议成争议焦点
记者注意到,在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南供电公司最早出具的那份答复意见书中曾提到,建设单位于2021年12月19日与刘先生签订工程占地补偿协议,共计补偿40005元。
就此,刘先生解释,“架线之前从没有人跟我说过补偿的事,架线时损坏了大棚,我报警后他们赔偿了50005元。那之后跟我谈过补偿,但没谈成。”刘先生说,补偿协议绝对没有签过。
对于电力部门“大棚骨架侵入线路安全范围”的说法,刘先生并不认可,他称事发时大棚完好无损,也没那么大的风。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工作人员未作出回应。记者联系济南供电公司,多次拨打电话均无反应。该公司工作人员张某某曾与刘先生对接过此事,记者几次拨打,对方均不予接听,随后记者短信告知对方采访事由,其回复称,他们需要经过专业审核后才能答复。截至发稿,该公司未作出回应。
刘先生提供了一段与张某某的电话录音,两人曾谈及占地补偿协议,刘先生明确称没有签过,既然对方说曾经签过,就请拿出来。张某某支支吾吾,表示此前领导曾说可以走程序拿出协议,但后来突然不行了,但表示会继续向领导汇报。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杨德合 编辑 刘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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