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日,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了第二批10个芜湖市“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典型案例,其中正面典型案例3个,反面典型案例7个,详情如下:
一、正面典型
案例一:北京瑞赢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推行“新型酬金制”,实现小区由乱到治。北京瑞赢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自2025年9月21日入驻兆通大观花园以来,全面推行“新型酬金制”服务模式,实现账户共管、业主决策、公开透明。系统推进小区门禁、电梯、管网、消防等公共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全面提升环境卫生水平。小区实现由乱到治,业主投诉率大幅下降,形成社区、业委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四方良性互动格局。
案例二:安徽伟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坚守服务初心,打造优质物业标杆。伟星公园大道壹号小区自2016年交付以来,安徽伟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始终坚守“用心服务,创造幸福”理念,常态化开展公益活动,丰富业主精神文化生活,同时严格落实服务标准、强化内部精细化管理。小区物业费收缴率常年保持100%,业主满意度稳定在95分以上,获得业主广泛认可。
案例三:繁昌区春谷山庄小区——联动攻坚破题,化解历史遗留隐患。聚焦春谷山庄小区因开发企业资金链断裂导致的项目停工、基坑裸露、消防通道狭窄、车辆乱停、环境杂乱等安全隐患与治理难题,繁昌区住建局、物管中心及属地镇街联动施策、专项整治。通过拓宽疏通消防通道、规范非机动车停放、全面回填平整基坑,彻底消除长期存在的安全风险。同步启动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安全隐患全面清零,有效破解小区多年历史遗留问题。
二、反面典型
案例四:南陵县某小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安全管理缺位
基本情况:经检查,发现南陵县某小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处理情况:根据《芜湖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扣减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分3分。同时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处以物业服务企业人民币3600元罚款。
案例五:南陵县某小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危及乘梯安全
基本情况:经检查,发现南陵县某小区12台正在使用的电梯超过检验有效期,电梯使用单位现场无法提供上述电梯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报告。
处理情况:根据《芜湖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扣减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分3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处以物业服务企业人民币5000元罚款。
案例六:镜湖区某小区——电梯紧急报警装置失效,危及乘梯安全
基本情况:2026年3月9日,日常检查发现镜湖区某小区某单元电梯按下紧急报警装置按钮后,无有效应答。经查,部分楼栋电梯因设施老化,未保持紧急报警装置24小时有效应答,给居民乘梯安全带来隐患。
处理情况:依据《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责令物业服务企业立即改正,并处以物业服务企业人民币500元罚款。
案例七:镜湖区某小区——违规处置公共收益,涉嫌侵占小区资产
基本情况:接镜湖区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原物业服务企业存在违规将小区公共部位以“储藏费”名义收取租金,物业退场前未结清公共能耗费,物业办公室内固定资产和重要图纸资料等疑似被破坏遗失。
处理情况:区物业主管部门第一时间对反映问题展开核查,责令原物业服务企业限期退还违规收取的租金、结清公共能耗费并移交相关资料档案。同步会同属地街道为业委会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司法途径追缴相关款项,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案例八:鸠江区某小区——消防控制室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管理缺位
基本情况:经随机抽查,发现鸠江区某小区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操作人员数量未达到规定要求,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处理情况:根据《芜湖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扣减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分3分。同时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处以物业服务企业人民币5000元罚款。
案例九:鸠江区某物业服务企业——撤场后拒不返还费用,侵害业主权益
基本情况:鸠江区某物业服务企业终止服务后,未按规定移交小区公共收益22万元,未清退预收物业费约260万元。业委会多次函告,物业服务企业拒不退还,业主反映强烈。
处理情况:鸠江区物业主管部门多次约谈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退还相关费用,并指导业委会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下一步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案例十:经开区某小区——物业服务质价不符,群众反映强烈
基本情况:经开区某小区物业服务运营保障能力不足,物业服务收费率偏低,日常秩序维护不达标、基础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凸显,服务质量明显下滑,群众反映强烈。
处理情况:区物业主管部门会同属地街道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专项约谈,督促其正视服务短板、限期完成整改。同时结合小区现状指导业委会开展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及交接工作。目前小区已顺利完成新旧物业更换,有效规避小区物业服务脱标、管理缺位等问题,保障物业服务有序开展。
2026年4月24日,芜湖市住建局曾发布第一批“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案例一:鸠江区某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
基本情况:2025年12月,经排查,发现鸠江区某小区存在消防通道及管道井堆放杂物、管道井烟感防尘罩未拆除、负一层消防风机无法启动、防火卷帘门故障、消防泵房湿式报警阀压力表无压力等多项严重消防安全隐患。项目物业服务企业安全意识淡薄、主体责任悬空,对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处理情况:根据《芜湖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予以信用记减11分,项目经理信用记减8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六十条相关规定,给予物业服务企业罚款人民币5000元行政处罚。
案例二:湾沚区某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主表决签字涉嫌伪造
基本情况:接群众投诉举报,反映湾沚区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在2021年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过程中,存在业主表决签字涉嫌伪造情形,经区物业主管部门核查,发现维修项目业主表决签字多处明显不符合正常自然人书写特征,存在高度雷同、笔迹一致等问题。
处理情况: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住建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规定,案件已移送至湾沚区公安分局。
案例三:繁昌区某物业服务企业撤场后拒不返还预收物业服务费
基本情况:2025年9月,繁昌区某物业服务企业终止其服务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终止后,未按规定结算、清退预收、代收的有关费用共计约42万元,业主反映强烈。
处理情况:区物业主管部门经多次协商未果后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退还相关费用,下一步将移送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置。
案例四:湾沚区某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未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基本情况:湾沚区消防救援部门对某小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中,持证上岗操作人员数量未达到规定要求,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处理情况: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给予物业服务企业罚款人民币2000元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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