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日

灞桥区、蓝田县

通报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查处情况

具体内容如下

↓↓↓

灞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双减”工作成效,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近期,灞桥区依法依规查处2起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现将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案例一:寇某某,身份证号422623**********2X,以个人名义在灞桥区世园名城17号楼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灞桥区教育局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予以处罚。

案例二:贺某某,身份证号610202**********56,以个人名义在灞桥区纺园三路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灞桥区教育局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予以处罚。

下一步,灞桥区将持续开展校外培训巡查治理,加大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深入整治和规范辖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积极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

2026年6月2日

蓝田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为持续深化校外培训治理,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县教科局加大校外违规培训行为查处力度。现将近期查处的违规培训情况予以通报,请广大学生和家长注意防范,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1.雅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在蓝田县北环路东段19号,无营业执照、无办学许可,违规开展英语学科培训。该行为已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及“双减”工作有关规定,检查人员现场对其负责人宣传“双减”政策,约谈该场所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办学,终止一切学科类培训活动,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

2.蓝田县慧一社区学习中心,在蓝田县北环路西段北门新村,无营业执照、无办学许可,违规开展书法、英语、数学培训。该行为已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及“双减”工作有关规定,检查人员现场对其负责人宣传“双减”政策,约谈该场所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办学,终止一切学科类培训活动,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

关于校外培训的温馨提示

如学生确有需求参加校外培训,请家长在选择报班时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一看证照是否齐全。请您实地查看培训机构是否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自觉抵制资质不全机构。

二看师资是否合格。从事培训的教师应具备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或职业(专业)资质,相关资格证应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三看机构是否安全。选择培训机构时,请您认真核查培训机构是否配备消防安全等设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培训期间是否安排人员值班值守,视频监控是否全覆盖等。我们呼吁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向孩子开展安全风险提示,防范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四要签订正式培训合同。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参加校外培训时,请您主动要求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并索取正规发票,切实防范“退费难”风险。

五要谨慎缴纳培训费用。缴费时请注意避免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单次缴费总额不超过5000元。同时建议您务必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完成选课、购课、缴费、退费,警惕“高额预存送课时”“充卡优惠”“折扣返现”等诱导消费行为。

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29日

来源:灞桥教育、蓝田县教育和科技局丨编辑:党美容 马超丨校对:张立 | 审核:马悦 程渭丨转载请注明出处 责编:王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