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岩
连日来,公主岭市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依托“岭法先锋·沃野天平”党建品牌,由党支部书记、大岭法庭庭长李晓利带队,联合辖区司法所曲福波所长及工作成员、相关村委会干部,先后于5月16日、5月20日深入基层一线、走进农户家中,“面对面”开展两起农村土地纠纷的多元化解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党建引领下的司法为民宗旨。
兄弟争地,亲情与法理交织
原告陈某与被告系亲兄弟。因早年家庭内部协商,原告将一块承包地暂由兄弟耕种。多年后原告要求返还,兄弟认为当年已经“说好了”,拒绝归还。兄弟矛盾激化,诉至法院。
李晓利庭长在了解案情后认为,这起纠纷发生在至亲之间,简单下判可能激化矛盾。为此,他主动启动多元解纷机制,联合曲福波所长和该村村委会干部,一同来到当事人家中。
调解过程中,李晓利庭长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规定入手,向双方讲清土地权属的法律边界;曲福波所长结合农村风俗和邻里亲情,耐心疏导;村干部则从村规民约和家庭和睦角度进行劝解。尽管因双方积怨较深、对补偿数额分歧较大,现场未能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但当事人均表示愿意继续通过法定途径理性解决争议,并对法官、司法所、村干部深入家中做工作的态度表示感谢。
土地承包争议,田间地头释法理
原告刘某从村委会承包了涉案土地。此前,被告孙某与村委会曾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但合同到期后未按期缴纳承包费,村委会遂将土地另行发包给原告刘某。孙某认为其与村委会有原始合同,以此为由要求继续耕种,并抢种了涉案土地,导致原告刘某无法正常耕种。刘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孙某赔偿损失。
正值农忙时节,为了让群众少跑腿、不误农时,李晓利庭长带领办案团队直奔争议地块。联合调解组实地勘察、了解情况,并现场听取了双方陈述。
针对被告孙某提出的“原合同”等问题,李晓利庭长与曲福波所长从法律角度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承包合同到期后未按时缴纳费用,村委会有权依法另行发包;主张权利需要以合法有效的合同以及实际履行情况为依据。同时,联合调解组也向双方讲明了今后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需要重点准备的证据材料,包括承包合同、缴费凭证、村委会的相关决议或说明等。经过现场沟通,双方情绪趋于缓和,表示将理性对待争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两起纠纷虽然未能当场调解成功,但这恰恰是基层矛盾化解工作的常态——不是每一次努力都能立见成效,但每一次深入基层、每一次耐心倾听、每一次释法析理,都在为最终的定分止争积蓄力量。
李晓利庭长表示:“农村土地纠纷往往牵涉历史、人情、风俗,化解难度大。我们不怕矛盾复杂,不怕调解不成功,只要持续用脚步丈量民情、用法律温暖民心,终会找到打开群众心结的那把钥匙。”
初审:刘岩
复审:韩蕊 实习生 李思
终审: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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